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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租车脱离公司化遇新问题:难拿个体经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2:12   南方新闻网

  停运、调解、脱离公司干个体,在一年前的郑州已经上演,如今,“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公司化”还是“个体化”,这个正在挑战中国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已在一年前率先上演于河南郑州。

  2007年7月30日,郑州出现了规模空前的出租车自发停运事件。其间,郑州两大出租车公司金河公司法定代表人携款逃逸受到网上通缉,银河公司管理层在欠款争议中致一名司机死亡而涉嫌刑事案件。两公司的司机相继走上了联合诉讼之路,并分别于2007年至2008年间通过法院依法判决,与原公司解除合同,“单飞”成功。

  此前,2005年,因为运营出现严重问题,另一家出租车公司“大众”公司三百余部出租车通过法院调解解除与公司的挂靠合同,拿到了印有“个体”字样的运营证照,后经协议接受客运管理处托管。

  2008年,在重庆、三亚等地出租车司机罢工的声浪中,郑州显得平静。然而,相继单飞的郑州司机们,正在陷入新的焦灼和拉锯。部分司机坚决要求“单飞”,公司经营者同样怨声载道,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设法,却如履薄冰。

  在甩掉了“公司化”之后的郑州,司机自购车辆、挂靠公司的出租车运营模式,又面临新的问题。

  难以拿到的个体经营证

  “好比法院判俺俩人离婚了,离婚证还没拿到,他非要让你嫁另一个,不嫁就不给你离婚证。”

  去年的“7·30停运”成为郑州出租车行业历史上的一个关键点。此后,各公司被要求清退不合理的押金,协助司机办理过户,原来的“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也都变更为“挂靠合同”。

  当时出台的“59号文件”,在保护实际出资人运营权属的同时,也申明了一个主管部门的原则:“出租汽车应挂靠原公司经营。”

  然而在现实中,这一模式正在日益受到挑战。

  “我们首要的职责,是保证行业稳定发展。”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一位副主任说,“如果不依靠公司来管理,管理处这几十号人对全市2万多出租车司机,怎么管理?”

  2007年6月,原“大众”司机赵建国向客运管理处递交了《给出租车行业领导的一封信》,表达了他对于行业管理的思考和建议,信末他建议:“管理开发一个软件,一张卡,就知道你是否缴税费、养路费、审车、违章、工商费等。如果你不缴费,卡就显示,车就开不走了,计价器不走了,一卡管到底……”

  “让运管处成立一个服务机构、一个办事窗口就行,集中办理个体出租车的事……”

  司机的愿望,与客运管理处在现实中的两难处境形成对照——继续要求司机们挂靠公司,显然受到相当一部分司机的抵触;让这一批司机实现“单飞”,“司机挂靠公司”的运营模式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如果更多司机要求“单飞”,甚至引发更多诉讼,来自现有49家出租车公司的压力,也不容小觑。

  管理处主任武保利说,在运营模式上,国内目前没有统一的法律或规章,都是地方管理,“建设部每次来调研时,我们都反映这一点”。

  事实上,就连出租车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在全国各地也不尽一致。“有的地方归城建,有的地方归交通。”出租车行业多年来难以统一管理,而此种格局短时间内又难于改变。

  2007年开始,郑州市公交公司开始收编出租车,郑州市出租车行业出现“公营”趋势。通过诉讼与原公司解约的海联公司大部分出租车,都与公交公司签订了新约。

  至今,据公交公司经理张新安说,该公司已经与五百余部出租车立约。但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一些司机坚决不愿意加入公交公司。“我们公交有自己的加气站,司机可以享受内部价,又不用排队,统一给做制服,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愿意?”

  在银河、金河两公司司机要求解除原挂靠合同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后,客运管理处注册成立了同兴服务部,希望将他们纳入统一管理。目前提出的方案是:司机每月缴纳170元服务费,与现有49家公司的费用等额,同兴服务部承诺结余费用完全用于对司机福利和行车设施的再投入。

  “7·30停运”后修改的合同中,司机对车辆和经营权使用权的所有权基本得以明确。但一些合同申明经营权使用权到期后由公司收回,即使是“另议”、“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之类的表述,也让很多司机难以安心。

  事实上,一些司机对“公司”两个字已经构成下意识的抵触——不管什么公司,只要是公司,就警惕、就防备。

  一位50多岁的老司机说:“我们好不容易刚跳出一个,不想再进另一个。”

  新的证照手续,上面印有司机们梦寐以求的“个体”二字,却暂时拿不到手。

  一位司机再一次用比喻来说明自己目前的处境:“好比法院判俺俩人离婚了,离婚证还没拿到,他非要让你嫁另一个,不嫁就不给你离婚证。”

  单飞也不容易

  漫长司法程序之后,大众公司的司机终于单飞。但如今,他们成了郑州出租车公司经营者眼中的“异类”。

  11月17日,司机王小宇(化名)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坐了一上午。

  他来求助——原来在大众公司的出租车上做“副驾驶”,后来车主卖车,他买不起,想自己“上一台”,只好转而通过中介租来一辆其他公司的车。4.5万元的押金都交了,却不料对方公司一听他原来“在大众开”,二话不说,坚决不接收。

  “大众”的特殊,始自三年前。

  2005年11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大众公司首批300余辆出租车车主与大众公司之间的挂靠合同关系解除,出租车车辆所有权,归原告司机们所有。

  这一司法调解结果意味着:郑州市“司机购车、挂靠公司”的模式,松动了一个口子。

  2004年,原大众公司在客运管理处和司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200辆出租车转让给金安、雷力两公司,直至发生法律纠纷、法院来执行扣车,司机们才得知,由此激发了不满情绪。“我们不是牲口,卖掉也得让我们知道吧?”一位司机代表说。

  2005年11月的法院调解书认定:“自2004年7月至2005年,因被告内部管理不善,未能继续向原告提供服务,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大众”的“单飞”之路,先后经过三批漫长的司法程序。最终,公司与司机在法院调解下解约。

  经过书面征集意见,五百余名司机中的大部分同意接受托管,由原公司的几名业务人员和客运管理处代表共同组成托管部,司机每月缴纳100元服务费,重大事项和重大支出,须由公开选举产生的7名司机代表知情、同意;司机所缴款项在正常开支外的结余,必须用于司机的福利和再投入。

  “单飞”之路并不平坦。主管部门最初要在证照上将运营性质标为“个体托管”,司机们坚持守在客运管理处不离开,终于去掉了“托管”二字,真正成为“个体”。

  如今,“大众”司机是郑州出租车公司经营者和管理部门眼中的“异类”。“难管”,“爱闹事”,“服务质量不好”,是公司和管理部门对单飞司机们的统一看法。甚至单飞司机想重新投靠公司,都难有人接收。

  客运管理处有人给前来求助的王小宇出招:“要不你给公司写个保证书?保证老老实实地挂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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