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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农保处长挪用巨款潜逃9年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2日16:55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22日电(记者方列)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原处长程耀东在挪用巨款后,潜逃长达9年,迫于压力终于投案自首。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程耀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997年,程耀东担任青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处长,时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银行利率逐步下调。期间,程耀东通过关系认识了杭州绿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樟成。王樟成告诉程耀东将钱存入桐庐某银行,能够获取高额利息。为了使资金增值,考虑到桐庐某银行又是国有银行,当地民政局领导层经过开会决定将钱存入该银行。

  于是,程耀东带着从浙江省民政厅农保处取出的429万元银行汇票,来到桐庐某银行办理存款手续。这时,王樟成却让其同伙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接待了程耀东等人。随后,王樟成等人利用伪造的青田县农保处印章,将429万元存入自己指定账户,同时将事先伪造好的“公款存款证明书”(即存单)和30多万元利息差交给程耀东。此后,429万元被王樟成取现挥霍。同年3月份,青田另外200万元农保基金也因完全相同的手法被骗走。

  一年后,这629万元存款应该到期,程耀东向桐庐某银行查询才得知该存单系伪造。为了不让此事影响扩大,程耀东多次催促王樟成快点还款。王樟成说企业目前周转上有点困难,让程耀东帮忙贷款,贷出来后他便可以把钱一次还清,周转时间一个月。

  为了弥补前一次的错误,糊涂的程耀东犯下了更大的错误。1998年9月24日,程耀东以农保处购买的国库券记载时间与电脑记载时间不符及要到省民政厅农保处开户为幌子,骗取农保处出纳和会计保管的印鉴和国库券,然后到中国建设银行以农保处的名义贷款450万元,开成汇票,连夜出发到桐庐将汇票交给王樟成。

  1999年,农保基金被骗案东窗事发。王樟成因犯金融凭证诈骗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其他涉案的违法人员也一一受到法律的严惩。青田县民政局的629万元农保基金基本被追回。

  为逃避法律制裁,程耀东于1999年底到2008年9月一直在外潜逃,从东北到俄罗斯,后又回到东北。因不堪风霜奔波之苦,加上内心悔恨交加,2008年9月程耀东向青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程耀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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