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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王立三/辽宁鞍山报道
“当时特单纯,没想到权力那么厉害,让你进去就进去,让你出来就出来”
10月10日,李文娟获知自己举报的问题已经调查完毕,并结案。
中纪委、辽宁省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向李文娟通告了调查结果:李文娟所反映的鞍山市国税局中直分局违法违规减免 税款、违法违规办理征管业务,做假账等问题不存在;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令鞍山市国税局中直分局规范内部操作管理环节;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给予时任鞍山市国税局长刘光明,纪检组长秦长安,中直分局局长张长虹,副市长、公安局长 朱文杰,副局长刘贵涛、丁炳刚,法制处处长隋振钢分别以警告和记过处分。
李文娟还被告知,“希望今后继续监督政府机关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文娟并不认同。她无奈地告诉《望东方周刊》:“我反映的都是事实存在的问题,我这有所有证 据。六年来,也没人找我核实情况。这次(通告)连以前承认存在的两个问题都推翻了。”
2002年,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实名向中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举报,反映鞍山市国税局中直分局违法 违规为企业减免巨额增值税、涉嫌账目造假等问题。
六年来,举报人李文娟,历经两次辞退,一年的劳教之灾。“李文娟现象”对其他举报人来说,无疑具有范本式的意 义。
隐身生活
六年前,在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的屋檐之下,李文娟是职工,刘光明是局长。两个女人年龄相差九岁,性格截然相反!
六年之后,她们各自过上隐身生活。
不同的是,李文娟被安排到另一个城市的国税系统,磨难之后的李文娟走在这座陌生城市的街头,依然心存疑惧,“ 这里比鞍山安全,但也不是安全地带。”
她新拍的每张照片上,都紧闭着嘴巴,她解释说,因言获罪不想再张嘴说话,甚至连照相都闭着嘴。
退休之后刘光明依然生活在鞍山,但她回避着一切关注,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她住哪。她的丈夫李光远告诉《望东方周 刊》:“她现在每天过得很开心,游游泳、锻炼锻炼身体,操持一下家务。她想让一切都归于平静。”
一次举报,改变了李文娟、刘光明两个女人的生活轨迹。“她(刘光明)退下来,就是和李文娟有直接关系。”李光 远说。
2006年11月,52岁的刘光明退休。与此同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李文娟安排到另一个城市的国税局。
举报之前,李文娟有着一份稳定而充实的工作,还有疼爱她的丈夫和活泼可爱的儿子,有一个幸福的家。而如今,她 虽有一份工作,但住的是租来的几十平方米的房子,经济拮据。为了安全她甚至很少上街,偶尔出门也是与丈夫如影随形。
9月29日,李文娟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我觉得我和上访的人不一样,上访的人是为了个人利益,而 我完全是出于对国家的考虑。”因为这次举报给她带来的一年牢狱之灾,使她的健康状况急转直下,“在劳教所落了一身病, 虽不致命,但这些慢性病很折磨人。”
虽然如此,李文娟也仍然心存感激,“有那么多人支持,我还是幸运的,特别感谢中央领导和国务院领导的关注。没 有这些支持和关注,我绝对走不到这么远。”
李文娟告诉《望东方周刊》,她举报之后,税务总局出台一系列文件堵塞漏洞,国家税收大幅增加,这和她的举报关 系密切。
据悉,鞍山市2001年的国税收入为33亿多元,2004年达到115亿。
但辽宁省国税局局长吴新联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否认李的举报对增值税管理和税收调节的规范管理带来影响 ,“李文娟的举报被立案,经过纪委调查,如果涉及到整改的我们就会整改。”
2006年李文娟的遭遇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报道,她在演播室里说:“这四年我被整得太惨了,作为举 报人,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无数次求助无门,我找不到一个部门能够保护我。”一句话,让无数国民内心刺痛,同情、悲愤 和质疑之声汹涌传来。
致命的举报
1983年,李文娟大学毕业,被分配到鞍山市税务二分局,在那里她熟识了刘光明,“长得还可以,个高,皮肤白 ,粗嗓门,个性比较张扬。”评价这位曾经的领导,李文娟平静如水。
2000年,李文娟开始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计会科工作,负责税收款项的账目登记。李文娟逐渐发现了中直分 局内部存在一些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问题。她告诉《望东方周刊》:“当时中直分局人为调节税款,一个月就几千万,还有违 法退税和改变预算级次的情况,这样国家一年得少征多少税啊!”
她向《望东方周刊》述说举报的动机:“看到国家总是发行国库券,政府赤字,财政这么困难,这里的税收漏洞却这 么大。”
2002年5月底,犹豫了几个月的李文娟瞒着家人,趁着休假的机会去了北京,她把反映鞍山市国税局中直分局税 收问题的举报信分别送往中纪委、审计署和国家税务总局。
在举报信的开头,李文娟写道:“我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普通干部,目睹国税流失,心痛焦灼,我怀着 无限的赤诚与信赖,向您反映鞍山国税局中直分局违反税收法规的几件大事??”
她反映了中直分局人为调节税款、违法退税、扩大征收范围代收价调基金、改变预算级次、真假两套提成账等五个问 题,她把复印的相关账目和票据附在了举报信中当作证据。
在李文娟看来,这封署名“鞍山市国家税务局中直分局李文娟”的举报信建议的成分似乎更多一些,“我认为国家要 应收尽收,杜绝此种现象发生,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A、按实征收,不留缝隙;B、加强对税务机关内部的监控。”
在信的末尾,李文娟似乎预感到了一些不妥,“我是捧着一颗心向你们反映问题,为避免意外请你们保密。”
六年之后,李文娟以复杂的心态坐在窗前,望着窗外斜斜的阳光讲述那次举报,“当时特单纯,没想到权力那么厉害 ,让你进去就进去,让你出来就出来。我相信法律,认为什么都得在法律之下。”
在鞍山税务系统工作多年的赵军(化名)告诉本刊记者:“李文娟应该是个好同志,但是她触动了一个谁也不愿意说 破的规则,国税局全体干部都不想她这样。”
而今,对于影响了鞍山国税的两个人---李文娟和刘光明,从市国税局领导到员工,已无人再愿评价他们曾经的同 事和局长。10月6日,鞍山市国税局现任局长周传国婉言拒绝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
“这就是打击报复”
李文娟明白,那封信无疑是在平静的水面投入一块巨大的石头,她在不安中等待??
2002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派出的调查组到达鞍山,开始对李文娟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
随后,李文娟在单位的处境急转直下。频繁的查岗,连上厕所也需要请假;计算机的共享程序被删除;更要命的是, 那些昔日朝夕相处的同事已形同路人,“谁也不敢跟我说话,吃饭时,大家看我端来饭菜全部都离开餐桌,我很难过??”
即将到来的全国税务人员考试,更让李文娟忧心忡忡,她认为,不及格肯定要被调离税务岗位,甚至下岗,而考试成 绩人为的因素太大。
不平与恐惧促使她不断地写信给国家税务总局,她把所听到的看到的写成情况说明,不断地发往北京??
2002年8月,鞍山市国税局不顾李文娟反对,将她调往铁东分局。李文娟一天干坐在纪检监察室里,无事可做, 不由得委屈万分。
刘光明到铁东分局的一次调研,一次不愉快的谈话,让双方把矛盾抛上了桌面。双方的语言往来,已是颇多抵触。
李文娟告诉《望东方周刊》,刘光明甚至说要是再举报,随便找个罪名就把她送监狱。
一位当年给刘光明开车的司机向《望东方周刊》证实说:“当时(刘光明)开会,总提李文娟的事,大会小会都提。 ”
过完2003年春节,李文娟第二次进行实名举报,她把举报的锋芒直指刘光明。
李文娟完全没有预料到,这次举报被转回鞍山市国税局进行自查,而她不得不再次面对刘光明。
“当时刘光明要把我调回中直分局配合自查,我拒绝回去,并拒绝在自查结果上签字。后来,我就被以旷工的名义辞 退。”李文娟说,“这就是打击报复。”
在李文娟被辞退期间,也就是2003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核查组向她宣读了《关于举报鞍山市国税局中 直省直企业分局涉税违法问题的核查报告》,经过税务总局法规司核查,举报信中反映的“违规办理企业所得税及改变税收预 算级次”问题属实;其余三个问题事实存在,但问题的性质与举报信反映的不同。
因为李文娟不断向中纪委、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被辞退的问题,在中纪委的干预下,被辞退八个月之久的李文娟终于恢 复了工作。
恢复工作后不久,李文娟和刘光明的一场肢体冲突,又让她们之间关系更加紧张。此后,李文娟便一直向国家税务总 局反映刘光明等打击报复的问题。
多年过去,鞍山市国税局铁东分局的一位干部告诉《望东方周刊》:“李文娟的事,国税局肯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
“平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04年6月8日9时54分39秒,网民“踹踹”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布题为“鞍山国税局长大贪官刘光明花5 0万元美容自己屁股”的帖子,该帖子6月23日被“领导批示”,以“领导交办”的形式于8月25日转到鞍山市公安局网 监支队,网监支队认为构成对刘光明人身攻击,同意立案调查。
2004年9月3日,李文娟以涉嫌诽谤被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拘留。6日,拘留时间又因案情复杂、需异地 侦察,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而两次延长达23天。
就在案件侦办没有进展、李文娟被解除刑事拘留的同时,她却接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 定书》,她被劳动教养一年。教养原因并不是诽谤,却变成了无理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提起此事,李文娟的丈夫洪振涛气愤不已:“这劳教决定的日期是2004年10月2日,这是国庆长假啊!为了教 养李文娟,鞍山市政府的机关人员长假都办公啊。”
劳教中的李文娟收到了鞍山市国税局以党组的名义作出的决定,对旷工的李文娟二次辞退。用李文娟自己的话说:“ 夺了我的饭碗,是往绝路上逼我啊。”
李文娟在丈夫的支持下依法向法院提出行政上诉,要求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同时她也向上级机关申请辞退公务员复 核,要求恢复工作。
多方较量之时,身在沈阳市马三家省女子劳教所的李文娟却度日如年。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于2004年12月10开庭,在2005年10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决 定。而此时,李文娟早已服满劳教期而被释放。
李文娟坚信,刘光明就是因为这个判决下台的。2005年12月,原辽宁省丹东市国税局局长周传国调任鞍山市国 税局任局长。
2006年11月,李文娟被安排到某市国税局工作。
2007年7月,李文娟获得鞍山市公安局对她每天83.66元的国家赔偿。
2008年初,丈夫洪振涛调往某市广播电视局,夫妻终于重聚。
“从组织安排来看,还是不错的。李文娟被安排了新的工作单位,解决了孩子就学和丈夫工作,给安置了住房。”辽 宁省国税局局长吴新联称。
“安置住房没到位,我们一家还在租住房屋。”李文娟说,而她最不满意的,是调查结果和对责任人的处理。
辽宁省纪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李文娟的案子在2008年上半年结案,由中 纪委牵头搞的,通报结果是口头通报的,书面结论他们没有,“就这个事情本身来说,多个部门反复查了几次,你也查,我也 查,他也查,查完结论都是一样的。她(李文娟)觉得好像是做了手脚。”
而对责任人的处理,辽宁省纪委、辽宁省国税局等部门均以此案由中纪委牵头调查为由,表示“不清楚”。
“我举报的内容未被认可,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我自己不仅被劳教,还不得不到异地工作。”提到六 年前的那场举报,李文娟有些伤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