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质检总局:新售乳制品均符合三聚氰胺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22: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徐博 吴琼)记者24日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乳粉、其他配方乳粉和液态奶分别进行了第20次和第27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其中,抽检到包括伊利、银桥等公司在内的6个省份生产的10个品牌87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到包括古城、银桥、新希望等公司在内的7个省份生产的22个品牌51批次普通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

  从30个城市抽检到包括蒙牛、伊利、光明、三元、完达山、卫岗、银桥等公司在内的24个省份生产的85个品牌728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截至目前,质检总局对9月14日以后18个省份生产的82个品牌1949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了抽样检测,对9月14日以后25个省份生产的187个品牌2680批次普通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进行了抽样检测,从71个城市抽检了28个省份生产的206个品牌15070批次液态奶,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质检总局要求,各大商场、超市要张贴检查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设置放心乳品柜台,保障市场充足供应优质安全乳品。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更多关于 质检总局 三聚氰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