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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年九嶷山学院的成立,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但“出身卑微”的事实则早已注定,从1981年到2005年,在成立之后长达24年的时间中,没有取得学历教育的资质,按今天的话说,这所民办大学其实长期从事的是自考助学非学历教育,还谈不上民办普通高校。
客观上说,在1999年高等教育大扩招之前,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到10%的教育环境中,从事以上教育的民办学校,如果能够精心耕耘,还能通过招生收学费,自给自足,勉强维持生存,或者,即便国家决定扩大招生规模,但把主要扩大规模的任务交给民办学校、社区学院,而不是把这一任务交给公办学校、重点大学,这些民办学校将获得发展壮大的生机。但公办学校大幅扩招的决定,不但让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顿感压力,更是把以上这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生存空间一点点蚕食。
更令民办大学无法接受的是,虽然2003年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但它并没有从根本上促进民办教育。相反,依托公办学校成立的“独立学院 ”,从2003年到2006年短短三年多时间中,发展到318所,在校生146.70万人,这已经远远超过经过25年时间发展才形成的“正宗”(指完全靠民间资金举办)民办普通高校278所,在校生133.79万人的规模。而且,我国的民办大学,确乎“纯粹”意义的“民办”,与国外私立大学照样可以获得国家部分投入、教师和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不同,我国政府对民办大学几乎没有任何办学资金投入,不少民办大学的学生很难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也难以享受公办大学生同等的待遇。
“Tobe,ornotobe”,这对民办教育机构来说,是个问题。除了公办学校对生存空间的挤压,在招生体制中,本科民办大学几乎清一色地位于本科第三批次招生(第一批次为公办重点大学,第二批次为公办一般本科院校);高职专科民办大学则在第四批甚至第五批(也被称为专二批)招生,这也就向社会宣示,它们都是三、四流学校;在培养过程中,按理,已经在招生制度中落后的民办学校,可以办学特色取胜,可是,没有课程设置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的民办学校,其实是对公办学校的办学亦步亦趋。少数民办大学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站稳脚跟,实属不易。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其实需要大批民办大学,这已经毋庸置疑。民办大学的发展之路,如此坎坷、如此狭窄,值得深思。而让民办大学走上良性发展之路,从根本上说,需要调整教育发展战略,把民办教育真正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给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完全一样的办学地位,包括打破学校按录取批次录取学生的方式,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自由竞争;给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让民办学校以特色办学吸引生源,同时获得社会力量的办学捐赠。
□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