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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1月25日凌晨3点30分许,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渤海湾拖航作业途中翻沉。船上74名职工7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700万元。
随后,海洋石油勘探局称,事故原因是突遇10到11级特大风浪,不可抗拒。石油部向国务院申请,命名“渤海二号”钻井船队为英雄钻井船队,追认遇难者为烈士。
据介绍,当时,指出先进典型的缺点、错误,会被指责为“砍旗”或“抹黑”,重大事故成为新闻报道的禁区。然而,事发后8个月,《工人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此事,并刊发文章指出,此次事故是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结果。
1980年8月26日,国务院决定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相关责任人,解除石油部部长宋振明职务,给予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记大过处分。
“渤海二号”事故报道,被学者称为突破。如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近半年,突发公共事件公开发布已成为必须。
石油局结论:事发风大浪急《工人日报》天津记者站记者刘俊生回忆,那时记者站与天津市总工会挨得近,事发几天后,他从总工会劳保部的人员那里得知此事。
“海洋局说是大风遇险,工人们与风浪奋勇搏斗,最后英勇牺牲。”刘俊生说,船上死了72名职工,“丧事被说成喜事”。
那个年代,新闻媒体不敢随便报道事故,加之消息封锁得很严,刘俊生只是知道有这个事,也未贸然采访。
1979年11月28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向天津市劳动局汇报时说:事故发生,在于气象突变,突遇特大风浪,不可抗拒;指挥无误;抢救英勇。
石油部给国务院的报告,也把事故发生的原因归罪于“遇到强大风浪袭击”。
工作组调查遭遇困难
然而,这种结论让天津市劳动局产生了怀疑,负责调查此事的时任天津市劳动局副局长潘长有向天津市委汇报,建议由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
“渤海二号”事发当天,天津市劳动局人员来到海洋石油勘探局,现场了解情况。
1980年1月22日,天津市调查组进驻海洋石油勘探局。
工人向潘长有反映,在调查组进驻之前的1月19日,石油部向国务院写了报告,建议将“渤海二号”命名为“海上英雄钻井船队”,72名死难职工追认“烈士”。与此同时,根据某些领导的授意,有记者写了一篇歌颂“渤海二号”“英雄事迹”的报道,只待国务院命名“英雄集体”的决定一公布,就在报纸上发表。
天津市调查组了解情况时,经常听到“搞四化也要付出代价,72人死得是值得的,他们是英雄,要交学费嘛。”。
由于对方不配合,调查工作遇到很大困难。
直到1980年3月25日,海洋局党委在向国家劳动总局负责同志汇报中,第一次承认“渤海二号”的翻沉,是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但是回避了违章指挥。
同年4月,海洋局通知潘长有参加局党委扩大会议。会上,海洋局党委当场宣读了康世恩副总理关于“渤海二号”事故的处理意见。
据《时代的报告》杂志报道,处理意见指出,要看到管理问题,领导指挥状况,队伍状况和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在规章制度方面,操作技术方面,郁要有很大改进和提高。最后,处理意见强调,以上这些工作都作好了以后,再考虑事故责任的处理。
调查报告要求追责
此时,刘俊生回忆,他到《工人日报》总社开会时,汇报了“渤海二号”事故的选题,领导也有顾虑,没直接表态,让他继续调查。
《工人日报》领导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领导回应:不发消息,不做报道。
时任《工人日报》副总编辑的丁望,得知这一决定后,仍旧拉上相关人员去了中南海,见到了万里的秘书,提出报道的要求,但当时并未明确报道此事。
1980年4月19日,调查组向天津市委报送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分析,造成这次事故的主因是,拖航时没有打捞被怀疑落在沉垫舱上的潜水泵,以致沉垫与平台无法贴紧,使得“渤海2号”载荷重,吃水深,稳性差,导致最后的翻沉。《调查报告》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刑责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份报告,随后送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
据《报刊管理》报道,1980年5月,薄一波在与全国总工会和《工人日报》报社领导谈话中说:“‘渤海二号’沉没,死了72个工人,报纸应该登。按宪法办事。没人出来讲公道话,官官相护不好,这样正气就没有了。”6月11日,在听取劳动保护情况汇报时,时任副总理的万里直接表达了对《工人日报》不报道“渤海二号”事故的不满,“没有反映工人思想问题,没有讲工人的安全问题,这样的《工人日报》我就不看。”6月20日,万里再次提到“渤海二号”事件,认为《工人日报》应该为工人说话,包括批评厂领导、部领导、国务院领导的官僚主义。
“如果你们掩盖这一类问题,掩盖我们的矛盾,不代表工人讲话,那就不要干这个工作。
你代表工人讲话,不要怕得罪哪一级。这样才会使工人感到你像工人的报纸。“万里点名让《工人日报》前去调查采访。
稿件写成没敢送石油部审在此背景下,《工人日报》加大了报道阵容。刘俊生负责现场采访,《工人日报》工会部记者陈骥和该报经济部记者牛凤和,拿着天津市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去调查核实。
“我们相当于拿着‘尚方宝剑’下去的。”陈骥说,明显能感觉到报社领导和记者对于“渤海二号”的采访开始“硬气”起来。
曾在石油系统工作过的陈骥,比较了解石油系统。据他介绍,那时,石油战线鼓励职工冒险作业,只讲生产,不顾安全,只要求职工服从指挥,不问决策是否科学。陈骥看不惯这套。
1980年5月,陈骥和牛凤和赶到天津,找到海洋局的职工座谈。
“我们海洋局是事故出英雄,一次事故,一批英雄,事故越多,英雄越多。”职工们反映,事发后,局里要大讲“渤海二号”不怕牺牲的功绩,开展所谓的大总结、大评比、大宣传、大表彰活动。全局统一思想,“事故”二字不许提。
“丧事当喜事,在石油系统并不新鲜。”陈骥说,之前,石油系统就发生过事故会开成庆功会的事。出了事,叫交学费,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一些媒体知道里面有问题,只不过不敢报道。
一个月调查核实,一个月撰写稿件。两位记者交上一篇消息稿,一篇新闻分析文章。稿件写好后,送到天津市劳动局、天津市总工会审查,并获通过。
陈骥坦言,稿件没敢送到海洋局和石油部审查,“送去就出不来了”。
□本报记者 耿小勇 实习生 陈旺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