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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频现交警曝光违法人实名现象

  各地频现交警曝光

  -长沙:7月22日,一则公布有违法行人姓名和身份证后七位数字的公告出现在湖南省长沙市一些媒体上——这是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次通过媒体对城区内纠处的违法行人实名曝光。

  -广州:近年来,广州市交警部门定期在本市有影响的传媒公布车辆违法记录,目的是通过“曝光”和通报批评,警告驾驶人员不得违规。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提交建议,指出本市交警部门的做法不妥当,应尽快停止这一做法。

  -宁波:一批车牌号和驾驶员名单出现在宁波电视台新闻栏目中。9月2日晚,宁波交警部门开始酒后驾驶专项检查,之后,他们将查获的52例饮酒驾驶、16例醉酒驾驶的司机名单和车牌号,在昨天的电视节目里曝光。这样的处罚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杭州:交警部门对杭州市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摄录(含流动电子警察)10次以上者进行梳理,将违法达到10次以上的车主进行曝光。

  【市民观点】

  正方:

  曝光才能“长记性”

  “怕丢脸就别违法,这样那些醉驾司机才能记住以后喝酒不开车,而且还能警示别人,这是对大家的安全负责。”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王女士则认为交警部门曝光的做法并无不妥,而且值得提倡。

  “我亲眼目睹过好几起车祸,很多都是酒后驾驶惹的祸。有的人觉得罚款无所谓,但是媒体曝光就会觉得丢人,这样才能让这些酒司机长记性,以后喝完酒就想如果开车就得丢人。”家住银川东路的赵女士表示她十分支持这种曝光行为。

  反方:

  影响当事人生活

  “知道错了接受教育还不行吗?刑事犯罪了在媒体上曝光的时候还都隐去名字,只称张某、王某,为什么要把全名和车牌号登在报纸上?”在一家外企工作的马先生认为交警又处罚又曝光的做法有点重。

  “不但经济上接受处罚,在亲戚朋友面前都很丢脸。这种曝光肯定影响了当事人的私生活。虽然他违法了,交警只有处罚的权力,可没有让他丢人的权力吧?”家住黑龙江路的于女士认为曝光不属于正常的处罚,交警有“越权”的嫌疑。

  “又不是刑事犯罪,而且对方也愿意承担责任缴纳罚款、扣分等,为什么要把名字和车牌号都公布在报纸上?如果居心不轨的人利用这些信息干坏事怎么办?”市民陈先生认为,交警的做法涉嫌侵犯被曝光人的隐私权。

  【律师观点】

  正方:

  违法事实不是隐私

  “车牌号码与电话号码不同,电话主要是用于个人私生活,而车牌号码主要是为了便于相关部门管理而对汽车进行的编号,姓名和车牌号码都是一个代号。”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一旦有人违法的时候,他的姓名权也将受到限制,警方这种曝光方式属于正当执法没有侵犯违章者的隐私权。而害怕实名曝光的应是不愿遵守社会规范且不想承担相应责任的人。醉酒驾驶事实确凿、构成违法,将与违法案件相关的内容曝光符合法律规定。

  市南区法院的姜法官观点与盛少华基本相同,他认为,交警曝光醉驾司机的内容并不牵涉个人隐私,是合法行为。

  反方:

  无权曝光个人隐私

  山东海盾律师事务所的陈鸿峻律师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但姓名等属于个人隐私。依据单纯从民法方面的有关规定看,交警的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但是,国家并没有明文禁止司法、行政机关公布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这件事存在一定争议。

  山东不其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斌认为,虽然曝光信息都是真实的,而且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公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交警部门的曝光可能会对醉驾司机的个人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存在不妥当的地方。

  另外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律并没有授予警方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曝光的权力。姓名和车牌号等属个人隐私,曝光行为侵犯了醉驾司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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