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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1月25日电(记者孔博、肖文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8起走私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均为非洲籍,其中8人被判处死缓,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们分别采用人体藏毒、行李箱藏毒等方式,走私毒品数量从654克到1986克不等,其中7起案件的个人走私毒品量在1000克以上。
9名被告中4人来自乌干达,2人来自贝宁,3人来自津巴布韦。其中6起案件的被告采用了体内藏毒的走私方式。25岁的津巴布韦女子穆莎伟·阿莎莉采用吞服和体内藏匿的方式携带海洛因,从乌干达乘飞机到肯尼亚中转后,于今年6月6日到达广州。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过关时,海关人员经检查发现阿莎莉有体内藏毒入境的嫌疑。经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检查,先后从阿莎莉的体内取出和排出1201克、盐酸海洛因含量为65.4%—68.4%不等的毒品。
还有两起案件中被告人采用行李携带毒品。乌干达人吉尼·娜娃奴·卡伦达去年12月7日从泰国曼谷乘航班抵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海关人员在进行入境检查时发现卡伦达携带的行李箱内藏有可疑物品,经开箱检查,在其行李箱底部夹层缴获白色粉末1包,净重1986克,盐酸海洛因含量为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