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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称不能对黄静案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02:08  新京报

  ■ “华硕天价索赔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在黄静委托律师向中消协提交“立案调查申请”十几天后,昨天收到了来自中消协的回函。回函称,由于华硕明确表示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所以中消协不能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就此,黄静的律师张平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中消协

  调解前提是双方自愿

  11月12日,黄静委托代理人周成宇和张平律师,向中国消费者协会递交“立案调查申请”,要求中消协对华硕公司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欺诈消费者进行立案调查;对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流通到消费领域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昨日,记者在张平律师的事务所见到了落款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回函。回函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的前提必须是争议双方自愿,但华硕方面明确表示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所以中消协不能进行调解,建议黄静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就此回函,黄静代理人,也是此案当事人之一的周成宇表示“出人意料”。他认为回函没有对申请中针对英特尔的部分做出回应,而且也未看出消协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律师张平则表示,肯定会走法律程序,具体时间将在商议后确定。

  记者昨日未能与中消协受理此案的人员取得联系。

  周成宇

  怀疑华硕证据造假

  对于此前华硕公司提交给媒体的大量证据,周成宇昨日表示,怀疑其中有造假情况。如华硕11月19日向媒体展示的黄静所发威胁短信中,截屏上的日期分别是2006年3月28日和4月4日。周成宇说,当年3月7日他和黄静被警方控制后,一直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按规定不得与外界联系。

  此外,周成宇称,黄静的笔记本电脑于2006年2月10日在新人公司更换CPU时,华硕作为证据用的一张“借条”是假造的,这张“借条”曾证明黄静电脑后来换上的问题CPU并非出自华硕。

  昨晚,华硕公司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郑威表示,华硕尊重中消协的决定。而对于周成宇的质疑,郑威没有进行回应。

  ■ 事件回顾

  ●2006年2月9日 黄静(化名龙思思)花20900元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计算机,后因故障不断与华硕进行多次交涉。

  ●2006年2月至3月 黄静与委托人周成宇向华硕公司提出500万美金“惩罚性”赔偿。

  ●2006年3月7日 黄静和周成宇被警方控制,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7日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2008年9月22日 海淀检察院对黄静做出国家赔偿确认书,具体数额尚在核定中。

  ●2008年11月11日 黄静向中国消费者协会递交“立案调查申请”。

  ●2008年11月20日 华硕公司在网上公开了7项两年前“黄静事件”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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