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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23日这一天,永远铭记在我的脑海中。我那时在烟台制革厂烧锅炉,下了早班,到家就是下午两点半。那天,大儿子在胡同口等我,兴奋地告诉我:“爸,我和俺妈、俺弟的户口来了!”
妻子的老家是牟平县解甲庄镇南寨村,她属于农村户口。按当时政策规定,两个儿子的户口跟女方走,自然也是农村户口,而儿子一旦超过16周岁,就永远是农村户口了。儿子大了要娶媳妇成家立业,就必须盖上四间大瓦房,还要有院墙,否则,想娶媳妇是难上加难。可听乡亲们说,给儿子盖房子,累不死也要去层皮。妻子没有城市户口,自然不能在城市找工作。在他们生产队,一个劳动日记10个工分,就值3角1分钱,她干一天只能挣七八个工分。而我那时是二级工,月工资32元5角,生活的拮据可想而知。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妻子的户口能迁到城市。现在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跟妻子要了3元钱,带上准迁证,骑上自行车就往南寨村走,25公里路程,仿佛一眨眼就到了,赶到内兄家时,天刚刚暗下来。
第二天上午,我和内兄在村里办了迁移户口手续,再骑着自行车到镇上办完手续,已是中午时分了。此时,我和内兄都已是饥肠辘辘、气喘吁吁,镇上的小饭馆里不时飘出炒菜的香味。那几年因我夫妻两地分居,内兄一家人要帮我种自留地、领粮、送粮。望着被生活重担压得有些驼背的、体弱多病的内兄,真想请他到小饭馆吃一顿,更何况人家为我的事忙了一上午,我怎么也应该表示表示啊。可一掏衣兜才想起,钱倒是有,但上饭馆吃饭要粮票,昨天走得匆匆忙忙,忘记带粮票了。我问内兄带没带粮票,他也没带。我们俩面面相觑,无法可想,只好饿着肚子,又骑着自行车往回走,顶着凛冽的寒风,回内兄家吃午饭。山路坡陡,自行车蹬不动,只好推着走。等吃完午饭后,已是下午两点了。
改革开放后,户口再也不是束缚人们居住和流动的桎梏和枷锁,吃饭也不用为没有粮票而发愁了。岁月的流逝,使我忘却了许多往事,但那次吃饭的经历却使我终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