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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歌舞厅人员发现吸毒不举报将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03:1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称:即日起,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有人吸、贩毒不予制止或不向相关部门举报,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拘留。

  “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常常对吸、贩毒现象熟视无睹,但现在他们这样行不通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法制科负责人庞勃称。庞勃称,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场所内有人吸食贩卖毒品,应该立即上前制止或报告相关部门,否则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拘留,情节严重者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还将没收娱乐场所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勒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者吊销经营许可证,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或其他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徐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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