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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期:合资饭店评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16:05  新京报
第284期:合资饭店评星
  1982年4月28日建国饭店开业剪彩仪式。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右三)与美籍华人建国饭店董事长陈宣远先生(右二)一同为建国饭店开业剪彩。建国饭店供图

第284期:合资饭店评星
   北京长城饭店于1984年6月20日正式开业,这家饭店外墙从上到下全部饰以镜面式玻璃,是我国第一家玻璃外墙的高层建筑。这是1985年长城饭店外景。新华社资料图片

  首家合资饭店开业 外国游客来京不再打地铺

  “廖公对我很信任,要我敢吃第一只螃蟹。”廖承志与庄炎林上辈十分熟悉,庄炎林尊称廖为“廖公”。

  1978年12月,谷牧和廖承志主持召开研究利用侨资、外资建设旅游饭店的会议,受到邓小平的高度重视并表示支持。

  “‘第一炮’非常重要,如果打了哑炮,不仅是个人名誉扫地的问题,还将影响中国旅游事业的进程。”一年内,庄炎林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家侨商洽谈。“烤鸭吃了无数,但是合作者还是难以选择。”

  引进侨资建酒店的消息不胫而走,一石激起千层浪,赞同者居多,反对者数量也不少。

  “庄炎林与外国人谈判,宴请用的烤鸭,摞起来有一座饭店那么高了,他究竟想干什么?”“咱们卫星都能上天,还怕盖不成饭店、管不了饭店?”

  有人说庄炎林卖国,把状告到了廖承志那里。廖承志力排众议,力挺庄炎林,将告状者顶了回去,并鼓励庄:“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合作20年1美元买下饭店

  为了支持庄炎林工作,廖承志介绍一个叫陈宣远的华商。陈拥有美国帕罗沃特、希尔顿等4家假日饭店。

  时隔29年后庄炎林透露,陈宣远是廖承志的远方表亲。举贤不避亲,廖承志之所以举荐陈,是因为对他为人的了解。

  庄陈一见如故。了解到在以往谈判中,中方皆因有人怕吃亏而未成功,陈宣远作出重大让步:只要尽快在北京办成中国第一家合资饭店,就按能让国内各方都接受的条件拟定合资方案。

  三轮谈判后,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确定饭店名称叫“北京建国饭店”。由于选址在建国门外,店名由此而来。

  当时“合资法”还没有出台,双方议定:各投资1000万美元建设饭店,饭店共528间客房,股权外方占49%的股权,中方占51%。双方还规定,合作10年,10年后,中方只需花1美元,就可购下外方所有股权,完全拥有饭店。

  在庄炎林看来,陈宣远骨子里想送中方一个饭店,但为什么要花1美元要求中方购买?他从陈宣远美国律师那里得知:美国法律规定在国外投资是不能送的,白送就是违法,对方可以买,但卖多少钱则没有规定。因此,便有了“1美元买一个饭店”的议定。

  事实上,1988年合同到期时,双方感觉合作愉快,又续签了10年,因此到20年后中方才用1美元买下了整个饭店。

  本报记者陈俊杰据庄炎林口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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