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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回顾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证明,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堤防的治本之策来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在全党普遍进行纪律教育”
1978年,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在遭受十年“文革”严重破坏后得以逐步恢复。1979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协助各级党委,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作为各级纪委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二大以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并得以全面恢复。1983年中央纪委专门成立教育室,绝大多数省、市级纪委和部分县纪委也先后成立了抓党纪教育工作的专门机构,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的广泛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1984年3月,中央纪委工作会议把“在全党普遍进行纪律教育”作为实现党风明显好转的有效措施之一提了出来。
党的十三大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纪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指出,纪检机关应该依照党章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从而明确了教育在纪检工作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三项任务。1987年,重新恢复的各级行政监察机构专门设立宣教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1990年7月,全国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党纪教育的六项根本任务。1990年8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纲要(试行)》,明确了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内容、形式和方法以及纪检机关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工作任务,使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