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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公安原副局长涉嫌职务犯罪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20:10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1月28日电 (记者王传真)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8日开庭审理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涉嫌职务犯罪案,这是深圳法院公开审理的涉及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的第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陈旭明在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副局长兼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在开业1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3次接受了王静的好处费共计6万元,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方出示了被告陈旭明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法庭将择日宣布一审判决。据了解,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成立了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步介入调查事故中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陈旭明等7人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指定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后,对犯罪嫌疑人陈旭明等7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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