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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中国共产党为解决祖国内地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 恢复行使我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内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整个国家的主体,同时允许 台湾、香港、澳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1979年元旦发表的全国人大常委 会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提 出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问题。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明 确提出了“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概念。四个月后,他把“一个中国”的提法改为“一个国家”。又过了四个月,邓小平把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为“一国两制”。这个方针已经使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得到解决,正在有力地推动台湾问题的解 决。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指出:历史将证明,按“一国两制”实现国家统一的构想和实践,是中华民族政治智慧的伟大创造 ,具有强大生命力。“一国两制”也为世界上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国家实现和平统一,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 思路和经验。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体现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宗旨。第一,独 立自主。主要体现在:(1)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自己的国家为利益最高准则;(2)真正的不结盟;不 参加任何国家集团与军事集团;(3)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永远不称霸。是中国对外政策的纲领。第二,维护 和平。主要体现在:(1)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坚持正确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即“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 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物”;(3)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分歧与争端;(4)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建 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促进世界持久和平与人类共同繁荣。新中国建立以来,就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 外交政策,并取得了重大成就。改革开放以后,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根据时代主题转换为和平与发展的国际形势的新特 点,进一步突出了和平与发展,强调不结盟方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面对经济全球 化和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的复杂形势,中国共产党强调了中国和平发展的理念,并提出构建和谐世界的战略思想。《中共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的 道路,永远不称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