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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6:57  人民网

  个人所得税(制度)国家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国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收 入分配的有力工具。体现了一个主权国家在其管辖权范围内与居民和非居民的一种征纳关系。在我国,其征收范围包括:工资 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功能和调 节收入分配功能。已经建立起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课税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1)分类所得税制 。在这种税制下,归属于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纳税。其优点是征收简单,税源易控, 有利于采用课源法征收,从源扣缴,减少逃漏和滞欠行为。其缺点是不能按纳税能力课征,有欠公平。为少数国家和地区采用 。(2)综合所得税制。即对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作为一个总体对待,进行综合征收。其优点是能够量能课税,体现纳税 人的实际负担水平,公平税负;能够发挥经济发展的“自动调节器”作用。其缺点是征收手续较为复杂,纳税人容易进行税收 规避,需要纳税人服从程度高、税收管理制度先进、财务会计健全。此税制最早出现于德国,现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3)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其特点是把分类所得税与综合所得税综合起来,采用并行征收制。这种税制既能对各种所得采取不同税率 ,为实现国家特定的政策目标服务,也易于实行从源扣缴,防止漏税。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首先出现在英国,现已成为许 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主体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从1980年起,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制定、1994年施行新的个人所 得税法。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筹集财政收入、保障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此次修订有两个特点:(1 )起征点由现行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十一五 ”规划建议中提出“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基本方向。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强 调: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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