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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
“面的”司机谈“祥子”
日前,笔者与出租车司机聊起北京办出租汽车公司热的事儿。这位司机的看法是,社会上出现什么“热”,就说明干这一行容易赚钱。他就是看中了这一点。
有令人满意的一面,也有想不通的一面。一位“面的”司机问笔者,为什么不能让司机选择,是受雇于出租公司还是开个体出租车?前段时间,北京给私人出租车放牌,只有200个,可登记申请的竟达几千人。为什么不能多发些?司机为什么愿意干个体?司机打个比方,就像“骆驼祥子”里的祥子,愿意自己有辆车,而不愿拉虎妞她爹的车。司机算过一笔帐,现在许多出租车公司是集体办的。
按现在交的“车份”,两年就足足可以收回车钱,公司还有几年可以净赚。与其将一部分钱给公司赚,不如自己赚。
个体出租,经营成本比公司低。出租车公司,一般都是用贷款买汽车办起来的,所以要急于还贷款和利息。而个人买车,钱或是自己的,或是亲朋好友筹集的,成本低。对私人出租车,只要管理得好,国家的税收不会减少,秩序和服务也会有保证。
———摘编自1993年4月11日第2版,原题即为《“面的”司机谈“祥子”》,作者刘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