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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土地使用权关乎城市化进程
1987年12月1日下午,深圳,首块8588平方米土地50年使用权通过拍卖的形式以525万的天价找到主人。从这一刻开始,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作为重要的资源要素介入流转。
这是被逼出来的改革。香港人来深圳置业办厂租楼,刺激了房产市场,楼价急剧上扬,但土地却无偿划拨,房产商大赚特赚,政府却资金短缺。当土地流转、政府介入流转收益后,地方政府的财政短缺找到解决之道。
土地改革是我国改革的核心,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市场化的惟一办法是将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进行市场运作。举凡农民土地承包权、住房市场化,无不由土地一级市场使用权的市场化而来。土地一级市场的改革,以及随改革而来的利益分配,成为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深层问题,也是中国改革复杂与艰难的典型样板。
深圳从香港等地舶来的土地挂牌拍卖的方式,很快推广到全国各地。在1988年、2004年以法律、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删去禁止出租土地的“出租”二字,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通知(即“71号令”),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以前盛行的以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
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是第一次重大进步,以招(标)、拍(卖)、挂(牌)取代协议价与拍卖价并存的局面,相当于以市场价格取消价格双轨制、约束房地产市场参与者,是第二次重大进步,而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从承包制到使用权流转,是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
土地招拍挂并没有解决我国土地市场的另一个深层次问题: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存在高额垄断溢价,二级市场高房价转嫁成本,一级市场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权利不对等的问题。开方商与地方政府利益合为一体,地王频出,推高房价,成本被转嫁给购房者,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现象。
在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同样面临垄断溢价被瓜分的情况,农民没有被赋予议价权,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获得金融产业资本的溢价,而是以农产品的均价半卖半送给了政府。这使得城镇化的征地在一定程度上造就出新的城市贫民。
在新一轮被全国人民寄予厚望的新土改中,已经明确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参与使用权交易的改革思路。接下来,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像尊重事实产权一样尊重各方住房、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改革中的核心与难点,也是中国顺利推进城市化的关键。
□叶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