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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修订地方法规重拳打击黑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18:21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2月3日电(记者陈鹏)云南省昆明市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长期困扰城市交通管理的“黑车”难题予以重拳出击,此举走到了全国前列。

  如何打击非法“黑车”一直是城市管理者深感头疼的难题之一,2007年昆明曾经发现一辆“克隆出租车”,该车从运营证件、营业标识、营运设施、车租车专用车牌全系伪造。在原《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对这样的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极其有限,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为此,新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二款就作了禁止在非客运出租汽车车辆上设置、安装、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标识及设施的规定,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了相应处罚。

  同时,新条例中还有这样的打击“黑车”条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的相关牌照;对专门用于非法客运经营的“黑车”,由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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