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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十大法治事件八件创全国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1:36  金羊网-新快报

  全国首设110,率先成立反贪局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刘洪群)今天是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广东十大法治事件”也同日揭晓。据悉,评选是经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审核评议,十大法治事件中有八件是创全国之先河。获奖的十大法治事件是:

  1.小平广东谈法制建设

  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视察广东等地,在视察谈话时,邓小平把法制在惩治腐败中的作用进一步突出出来,明确指出,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之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了地方立法步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2.广东首提“依法治省”

  1993年5月,广东省第七次党代会召开,首次提出“依法治省”。1996年8月,中共广东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省的目标任务,被喻为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

  3.政府审批制度改革

  1997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999年7月1日,广东省政府成立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4.公开举行立法听证1999年9月9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就《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次公开举行立法听证会。28家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引起了巨大反响。

  5.全国首设110报警

  为有效服务群众,打击犯罪,1986年1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开通全国首家110电话报警服务台,将“110”设为统一报警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刑事、治安案件报警救助。同年6月,公安部推广了这一做法。

  6.全国率先建反贪局

  1989年8月18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宣告成立,这是在全国成立的第一个反贪局。

  7.成立法律援助中心

  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之后广东省很快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网络。

  8.成功破获张子强案

  1998年7月,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以香港居民张子强为首的长期流窜粤港澳三地杀人、绑架、抢劫的严重暴力犯罪团伙案。同年11月,张子强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9.聘请法制副校长

  1998年7月,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从政法部门聘请优秀干警到全区中小学校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得到省综治委肯定,并在全省普遍推广。

  10.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1983年7月15日,深圳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首家挂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机构,标志着中国律师业开始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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