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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可享生育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22:25  金羊网-新快报

  明年起,东莞大幅提高医保并打破户籍概念

  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大幅提高,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人年提高到10万元/人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人年提高到15万元/人年。届时全市参保人在缴费不变的前提下,可享受更高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非莞籍新莞人还将享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2年以上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

  据介绍,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人年提高到10万元/人年。其中,连续参保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100%);连续参保满2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提高部分(超过5万元、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0%(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75%);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人年提高到15万元/人年。其中,连续参保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100%);连续参保满2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提高部分(超过10万元、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8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90%)。

  相关负责人称,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当前在全国最高。

  另据了解,东莞市自今年7月1日实施全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参保人数由之前的300多万增加到现在的500多万,基金总量进一步增加。

  非莞籍新莞人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同时,提高特定门诊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和支付比例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根据病种不同,原限额为3000元/年的调整为4000元/年;5000元/年的调整为6000元/年;20000元/年的调整为25000元/年;45000元/年的调整为60000元/年;基本医疗费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由65%调整为80%)。

  据介绍,还将增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相关负责人称,生育医疗待遇已打破户籍概念,只要参保就可以享受,新莞人如果在外地分娩,出示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证明,就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考虑到时间和操作上的便利,社保局建议新莞人在东莞市内定点医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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