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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办车管业务用银行卡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8:1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交宣)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车管业务收费点除番禺区、花都区和增城市、从化市外,将正式推广应用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收费。其中,现在至年底为测试阶段,车管所白云、芳村分所作为试点推广。

  为使市民有一个熟悉的过程,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过渡期,市民可以在车管业务收费点使用刷银行卡和现金两种方式交费,受理卡种为工商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和其他银行发行的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从2009年4月1日起,市民在车管业务收费点只能使用刷银行卡的方式交费。选择现金交费方式的市民,可在受理车管业务后,持车管所收费工作人员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商业银行交费。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到车管所办理业务时尽量使用银行卡交费,以便提高效率、节省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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