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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4日下午,霍邱国土局原副局长时同元涉嫌受贿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虽然其级别不高、受贿数额不算特别巨大,但由于此前其爱人田某在“霍邱别墅杀人案”中遇害,使得此案的审理格外受人关注。
被控受贿35万余元
时同元1994年12月至2003年9月历任霍邱城关镇挂职副镇长、镇长;2003年9月至案发任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土地收储等工作。今年8月,他在霍邱反腐风暴中倒下,并于当月24日被刑拘,9月2日被逮捕。
时同元被指控的第一笔受贿发生在2003年上半年。当时,霍邱县某建安公司经理甘某为该县玉泉小区规划的相关事宜,来到时同元家中,奉上2万元现金。
2006年上半年,已任霍邱县国土局副局长的时同元在家中接待了两位来客,两人都是该县房地产公司的老总,他们为取得该县广电局中波台地块的开发权而上门,临走时,其中一位老总将4万元现金“强行”留下;2007年下半年,霍邱县城关国土中心所的何某受该县个体老板张某的委托,为政府尽快征收其违法建房地块,再由其购回等相关事宜,来找时同元寻求帮助,走时以2万元现金相送……
检方指控,时同元涉嫌受贿35.8万元,而其中大部分受贿都发生在家里,受贿次数达23次。
庭审中表现得很平静
4日下午2时37分,时同元被带上法庭。
记者注意到,时同元从走进法庭时起,就显得相当平静,回答各种提问时的声音十分低沉。当公诉人问他,在此前被调查时所讲是否属实时,他点头低声回答说:“是事实。”
随后,公诉人对23起受贿指控进行了举证,时同元每次都回答“无异议”“不需要看”。庭辩阶段,被告人对控方所提罪名和指控事实也均无异议。不过,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由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没有翻供现象,一直很坦白地交待问题,积极退出赃款,因此他建议法庭从轻、从宽处罚。随后,时同元表示,自己认真悔罪的原因是希望今后能“干干净净做人”。
下午5时许,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时同元哭着说:“我认真反思过我的犯罪行为,自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了世界观和法律学习,给家庭和亲友们带来莫大伤害,感觉对不起他们……”
被告人不知妻子遇害
记者从司法部门获悉,尽管时同元涉嫌受贿案已到了开庭审理阶段,但鉴于他患有心脏病,怕他经受不住妻子遇害带来的打击,所以一直未告诉他关于“霍邱别墅杀人案”的噩耗。
此外,法庭开庭前,还逐一对前来参加庭审的被告人的六七十位亲属、朋友、同事进行了检查,保证庭审的绝对安全,同时还对旁听人员采取了部分限制措施,并要求尽量减少女性亲属的旁听,怕她们讲漏了其妻遇害的消息。
记者获悉,时同元受贿案仅是霍邱近期查处的5起受贿案之一。除了时同元案和该县广电局原局长石某案已开庭外,尚有霍邱工商局原局长王某、城关镇原镇长关某和原副县长张某3起案件将陆续开庭审理。
(陈思佳 徐庆 本报记者 窦祖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