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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 (记者赵霄扬):12月5日上午,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贾毓杰通报两起近期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有关情况。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毅驾车肇事造成二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省纪委依纪依法对李毅做出党纪政纪处分;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桂芳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8年10月11日,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毅驾车肇事,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继而被依法逮捕。鉴于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纪委对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毅驾车肇事造成二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根据以上事实、依纪依法做出党纪政纪处分。
孙桂芳自1998年3月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以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将其数名亲属或从外单位调入质监系统,或从基层调入省局,或予以提拔。省纪委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确认孙桂芳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亲属谋取利益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纪委决定给予孙桂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有关部门对孙桂芳违反规定调动提拔亲属的问题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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