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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分税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5:40  新京报

  改革分税制

  财权事权须对等

  1994年《预算法》的推出,让财政分税制度走上了历史舞台,一举扭转了我国财政体制“弱干强支”的局面,这在新中国财政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央财政陷入严重危机之中。数据显示,从1979年财政收入在GDP的比重为28.4%,到1993年已经下降到12.6%;而另一方面,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中央财政的收支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甚至发生过中央连续两年向地方“借款”后无力归还的事情。

  中央政府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弱中央”

  的状态之中,对整体宏观调控极为不利。而分税制改革体现出了一系列的积极效应。通过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大刀阔斧地提高中央本级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这一改革为强化转移支付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转移支付的结构也渐趋合理。这对于缓解当时我国财政纵向和横向不平衡矛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与之前分灶吃饭的体制相比,分税制鼓励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让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经纪人”,激励了其发展经济的动力。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分税体制的一些弊端也渐次显露出来。“事权向下,财权向上”成为近些年来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税体制的一大趋势。如今的表现往往是中央政府甩公共支出包袱,地方政府只能以较少的财政收入承担更大的责任,诸如基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等原本需要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已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重担。这也意味着分税制改革明显扩大了地方的财政收支缺口,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增收节支的压力。其结果是,地方政府以较少的财政收入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按照政府经济学的理论,地方政府也是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实体,它们承担着维护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符合政绩考核要求的双重职能。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可能导致宏观调控的目的无法实现,政府和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却同步增加。

  这一问题具化到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房地产市场,就出现了一系列的怪现象:虽然中央政府频频出台各种政策遏制房价的飙涨,但是调控政策却往往遭遇地方政府的“太极拳”,落实状况幷不理想。近一年来,中央调控政策重磅出击,房地产市场价格飙涨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地方政府却在“反向”用力。地方政府希望房地产市场继续“火爆”,原因在于土地出让收益已成为它们不得不依靠的财政资金“补给站”。

  分税制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唯有事权财权相对等,才是实现各级政府权责对等的前提。

  □马红漫(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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