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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花”改变中国人的买房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6: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楼花”改变中国人的买房方式
广州楼盘售卖借鉴香港模式 本报记者 侯恕望 摄

  1990年,香港商人区俊文的两个同事参加广东考察团到珠三角考察房地产市场,他们的这趟考察改变了区俊文的一生。

  区俊文回忆:“他们回来告诉我,当时内地卖楼的手法很简单,所谓的售楼部就是在现场搭起一个简陋的棚架,贴几张纸,根本没有将项目的优点系统地介绍给顾客。再看楼房的设计,完全是一个模样,感觉城市很样板化。”

  “如果把香港成熟的房地产销售和设计模式引入内地,一定大有可为”。区俊文立即将想法付诸行动,“我那时入行不过3年,为了抓住商机,很快将公司搬来广州发展”。

  在广州,区俊文掘到的第一桶金就是卖楼花。“那个项目应该算是广州房地产市场的第一批楼花项目,在中山大道和广州大道交界处的东方花园,销售异常火爆,300多个单位一经推出就售罄。”区俊文解释,“楼花”一词最早源自香港。1953年,由霍英东先生提出,在房屋正式动工兴建前,公司先收取买家部分订金,余款分期支付,到新楼落成时,收齐买家的钱,买家就拥有了自己的物业。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卖楼花”。

  但是,当时广州甚至整个内地房地产业的销售模式还是以一次性付款为主,拥有自己房子的市民只是很少数。区俊文最初代理的商品房价格已经达到每平方米8000元-10000万元左右,购买者几乎全是香港人。区俊文讲起,当年香港豪客往往一出手就买下十多套,还有人开车用麻袋把钱送到售楼部。因为没有点钞机,每天的销售款要点通宵。“1995年-1996年是我们销售楼花的一个高峰,荔湾广场项目一年时间就卖出了20个亿”。

  其实,楼花背后引入的是更大的变革。“由于楼花的销售模式推动了银行按揭的大门逐渐打开。”区俊文说,成熟的银行按揭不但促进了房地产商品的流通,也设立了新的监管渠道,是帮助内地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的一针催化剂。“最初在广州销售楼花,只有东亚银行给香港人作按揭服务,所以90%以上的房子只能卖给香港人。现在,国内的银行都可以做这项服务,90%以上的房子都让本地人买了”。

  “楼花”从香港引进南粤,到现在已经成为房地产业普遍的营销手段。18年前,从香港闯入广州房地产中介行业并扎根的区俊文认真思考着,“香港的优势在于它是自由港,有国际认同的各项制度,可以在金融、保险、第三产业上继续作为;广州作为珠三角地区的传统中心,辐射面广,近年迅速发展的会展经济带来新一轮的增长。穗港的双城效应必将对珠三角产业发展起到拉动作用,而我则是其中的受益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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