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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2:17  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

  燃油税改革是一个鲜活字典。它的14年改革历程,充分地展示了中国改革的逻辑。这个逻辑并不复杂。

  就像每次改革都是利益的再调整一样,具体到燃油税改革来说,它涉及到中央和地方、财税部门和交通部门、政府和公民之间等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包括显性的和隐性的。燃油税之所以迟至现在才出现机会“窗口”,就在于它让利益相关者各安其所。

  中国又迎来了一个改革的时代。如何能让诸多改革机会“窗口”纷至沓来,古往今来的实践都在叙说一个简单道理——要让改革阻力减少,就要让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到改革中,并且有一个制度性的平台,各方在这个平台上能互相交换不同的利益,最终达到动态均衡。

  唯有如此,改革才能捡回这“逝去”的14年。

  本报记者 吴宇 左青林 北京报道

  燃油税来了。

  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

  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千里之外的黑龙江省庆安县平安镇永平村,农户贾秀田一边加工水稻一边在心里算着:“如果一升油加一块钱的燃油税,我这一垧地就要多花100多块钱的费用。油价会下调吗?国家会给加油补吗?”

  而远在大西南的云南楚雄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汪伟和他的同事们还在静静地工作着,同时等待着燃油税费改革最终出台的消息。几乎每年年底都听说燃油税费改革将推出消息的他想知道,这次是否不再是空穴来风?一旦取消了养路费,像他这样工作了16年的老员工,人生将会面临怎样的转折?

  改革核心内容:成品油消费税取代七项收费

  燃油税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以取代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包括海南燃油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燃油税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以取代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包括海南燃油附加费,以下同)等六项收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包括二级公路上的隧道、桥梁收费,以下同)。

  事实上,以税收取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是十年前便已明确的改革思路,而其大背景,可以追溯到三十年前。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伴随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构,地方政府和部门财权逐渐扩大,收费、基金、集资(以下简称收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越来越多,规模日趋庞大。到1998年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收费共300多项,地方收费,最多的省有470多项,最少的省也有50多项。

  在这样的背景下,1998年开启了费改税改革。

  “十年了,几乎每年年底都传言说要开征燃油税了,结果怎样?不到政策最后出台,一切都还是变数。”汪伟说。

  汪伟在云南楚雄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工作了16年,在他的印象中,与今天的氛围相仿佛,十年之前,燃油税费改革也曾一度呼之欲出。

  海南模式,为中央政府推行燃油税改革提供了现实的决策参考。

  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正式实施。该法案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公路养路费用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燃油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燃油附加费。征收燃油附加费的,不得再征收公路养路费。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这等于从法律上为燃油税的开征创造了条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研究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回忆说。十年前,刘桓曾亲自参与了燃油税开征方案的调研和设计制定。

  当年,国家税务总局也已经做好了燃油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年5月,该局曾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下发文件明确,作为燃油税专用发票的《燃油税专用凭证》,将由总局统一设计、统一印制,该专用凭证分为电脑票、手写票和定额票3种。

  甚至,一些燃油税的定点印制单位已经开始上马燃油税税票印刷项目,开始印刷税票。

  万事俱备,燃油税当年的开征似乎已成定局。然而,就在人们等待中央政府的“临门一脚”时,意外发生了。

  改革样板:差一票,等十年

  时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的人大常委姜恩柱,见到当时的财政部长项怀诚连声道歉:“老弟,真是对不起了!平时我也不请假,正好那天就请假了。我要在,肯定会投你的赞成票。”花絮背后,其实是诸多利益的纠缠。

  最终,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以一票之差没能通过。

  事后,时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的人大常委姜恩柱,见到当时的财政部长项怀诚连声道歉:“老弟,真是对不起了!平时我也不请假,正好那天就请假了。我要在,肯定会投你的赞成票。”

  花絮背后,其实是诸多利益的纠缠。

  如何妥善解决公交、农、渔等行业的特殊性问题,便是其中之一。比如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也要用这些燃油来抽水浇灌,农业机械耕作、粮食加工等等,由于这些油并没有在国道、省道、县乡道上运输,此前并没有征收养路费。而如果全国统一费改税,农业使用燃油,在购买时必定要交这部分税收,这就增加了农民负担。如何对其进行补贴?需要周密的方案设计。

  燃油税该替代哪些地方收费项目?改革方案设计过程中,方案制定者曾一度提出,要以海南经验为基础,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等诸多交通费用全部纳入其中。

  然而,这一方案遇到的阻力是惊人的。一方面,这意味着有大量的交通收费将转换成税收,并进入国库,而此前,这些收费主要由交通部门来征收和使用;另一方面,这意味着大量收取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人员的身份转换问题。

  据国税总局一位负责人回忆,国税总局当年也曾同意接收这批收费人员,根据人事部门的统计约12万人。然而,当准备接收的时候,这个数字一下子变成了27万人。而当时的地税局总人数也不过30万,根本吃不消。

  同时,养路费转为燃油税,还涉及到中央地方的利益分配。

  “公路交通收费,一直都主要归属地方政府。然而,燃油税一旦开征,中央地方如何分配?燃油税的优势是可以流动,但中国地方经济发展的显著差距就决定了,燃油税本身可能会造成各地税收的偏斜和向东部集中,这里面又存在一个利益分配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一位负责人如此分析。

  偏就在这个时候,国际油价使燃油税改革又一再错失时间之窗。

  2001年以前的数年,国际油价一直在25美元/桶左右徘徊。那时候一个比较成形的开征方案是,采取定额征收的办法,每升征收1-1.5元的燃油税,加上当时国内汽油(93号汽油)2.6元/升左右的价格,油价基本达到3.5元-4.0元之间。

  而就在这一开征方案将出未出之际,国际油价开始了悄然上涨。2001年中,国际油价一度达到28-30美元/桶,增幅达12%-20%。在那个低油价时代,这成了一个高位的价格了。

  “目前问题是油价太高,因此原定下半年实行,但现在看来要推迟。因为你改了,汽油收那么高价钱,但是到时候人家还是设关卡,要收费,怎么办?”当时的一位政府决策者表达了这样的忧虑。

  当时国务院决定分步实施改革方案,从2001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

  此后的八年,“择机开征”便成为政府官员关于燃油税几乎千篇一律的表达。而这八年间,国际油价不断飙升,而国内汽油价格,不仅再没回到预期价位,反而持续攀升,从2.6元/升一直攀爬到如今的6.2元/升,整整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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