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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年内将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7:46  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央监督委员会亮相:民主党派启动内部监督机制

  本报记者 马晖 北京报道

  中国的民主党派在发挥监督执政党的作用多年之后,也悄然开启了自身内部监督的大门。

  在刚刚结束的民进、台盟中央会议上,《内部监督条例》和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列入各自中央全会议程,并在会上获得了通过。

  实际上,在今年年底之前,中国八大民主党派有望全部通过类似的条例,并建立各自的中央监督委员会。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是中共统战部和八个民主党派一起来做的,各个民主党派都要有。”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表示。

  有国内学者称,民主党派纷纷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标志着中国政坛的反腐制度建设已经从执政党扩展到参政党,是“反贪防腐制度领域建设的重大突破”。

  年内全部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

  12月3日下午,民进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民进《中央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同时,该会还通过了民进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此前一天,台盟八届二中全会上也审议通过了《台盟盟内监督条例》,并决定台盟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

  其实,不仅仅是民进、台盟,包括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以及致公党等在内的中国八大民主党派都将制定相关的监督条例并成立相应的中央监督委员会。

  “各民主党派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动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今年年底前八大民主党派中央有望全部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据民进中央内部人士介绍。

  从民进已通过的《监督条例》来看,从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会内监督的依据、监督的主要内容到会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和权利,都作出了具体的表述和规定。

  该条例首先明确指出制定的宗旨是为了加强会内监督;而会内监督的重点则是中央和省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组织机构——中央监督委员会是会内机构,对中央委员会负责。

  具体内容则包括监督的依据、重点、内容、职责、关于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和会员监督的责任、权利等。

  至于新成立的中央监督委员会,依照程序一般由各民主党派的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会决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

  中央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各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规模一般在7-11人左右,主任一般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员在同时担任政府和基层工作的中央委员中提名。

  中央监督委员会实施内部监督,主要工作包括:考察各级组织和成员遵守各自党派《章程》的情况,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领导职务的情况;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学习、谈心活动、民主生活等工作进行检查,并通过深入基层、处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和渠道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等。

  “其实,就盟内如何开展内部监督这个问题,我们已经研究一年多的时间了。”索丽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说。

  2007年12月,民盟召开了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是次会议上,除了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之外,另一重大的事项就是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修正案》。

  “去年修改章程时,就在其中已经写上了相关的内容。”索丽生称。在这份新的章程中,第三十二条明确提出了“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除了在中央层面建立相应的监督委员会之外,民盟的地方分支机构也被要求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

  随后,《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试行条例》在2008年10月举行的民盟十届四次中常会上讨论并获得了通过。一个月之后,民盟五次中常会上,审议通过了《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先有的条例,然后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一个草案,最后人员的确定是在这次民盟的十届二次全会上敲定的。”索丽生描述了民盟内部监督体系建立的整个过程。

  民建构建其内部监督体系的起点比民盟更早。据民建中央部人士介绍,早在两年前,民建中央就已明确提出要制定会内监督的相关规定。

  “两年来,民建中央就条例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几易其稿,不断修改,还拟定了征求意见稿,并到各省进行调研,听取各地会员对于这个条例的意见。”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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