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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热炒向殡仪馆收《哀乐》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9:13  郑州晚报

  

网上热炒向殡仪馆收《哀乐》版权费
提出要收费的律师翁磊
网上热炒向殡仪馆收《哀乐》版权费

  中音协表示并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安排

  《哀乐》已在全国免费使用50多年,作者是我国一位著名音乐家

  曾经听说过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可是,最近网上热炒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中音协”)又盯上殡仪馆,正在酝酿对《哀乐》收取版权费。对此消息,昨日记者了解到,收费问题并不在中音协的“工作计划”之内。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律师提出:《哀乐》应收版权费

  提出殡仪馆《哀乐》要交费的,是江苏省中祥律师事务所著作权部主任翁磊。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参加一个追悼会,突然想到《哀乐》是不是受保护的音乐?殡仪馆用它来赚钱,应该要交费吧?带着这个问题,翁磊给中音协的相关负责人打了电话。

  北京方面的回答结果是,他们翻阅资料发现,早在几年前,《哀乐》的作者罗浪就已经把所有的作曲作词打包,并且和中音协签订了相关委托书,作为受委托方他们应该向殡仪馆收取相关费用。

  《哀乐》在中国各大小殡仪馆已经免费播放了50多年,是不是应该一起索赔回来?中音协的人表示,50多年了,一直都没有人想起《哀乐》也要收费的。

  不过,记者昨日了解到,中音协表演权部主任朱严政称,“殡仪馆对《哀乐》的使用,可能在法律上存在版权问题,毕竟《哀乐》的作者还在世,作品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我们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安排”。

  【殡仪馆】

  “交费?我从来没听说过呀?”

  昨日下午,郑州市殡仪馆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日常的追悼活动中,殡仪馆除了播放《哀乐》外,也有死者生前会有遗言,说他最喜欢什么音乐,希望人生最后一程也能听到。所以这个时候,家属会和殡仪馆协商,播放死者最喜欢的音乐,那么殡仪馆也会播放一些《交响曲》等,但这毕竟是少数,一年一般只有两三次而已。相比较而言,《哀乐》播放得十分普遍,几乎每个追悼会都要用。

  对于网上热炒的可能要交费一说,该负责人语气中显得十分惊讶:“交费?我从来没听说过呀?”他表示不可理解。

  【读报延伸】

  《哀乐》首次演奏于1945年

  是作者罗浪的最得意作品

  据了解,《哀乐》的作者罗浪,原名罗南传,是当代出色的革命音乐家和指挥家。新中国军乐事业的主要奠基人。历任中央军委军乐团团长,中央广播乐团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所军乐学校校长,中国文代会代表,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中任大会乐团及联合军乐团总指挥、大典乐曲《国歌》等演奏指挥者。1979年离休,副军级。

  罗浪自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至今共创作歌曲、大合唱及歌剧歌曲等200余首,《哀乐》是他影响最广、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哀乐》这个曲子首次演奏是1945年在张家口悼念阵亡烈士的典礼上,1949年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仪式,中央批准正式作为国家葬礼乐曲。1953年斯大林逝世,《哀乐》第一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放。

  《哀乐》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5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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