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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解决中小学生午餐午休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11:24  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12月6日电 (记者 胡谋 张阳) 记者从深圳市政府四届一二二次常务会议上获悉,该市拟出台《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将解决三万多中小学生的午餐午休问题。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包括社区居委会和校外培训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规范了午托机构的设立条件、举办形式、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根据该办法,午托机构被定为公益事业,而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则被要求加大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的力度。此外,该办法还指出建筑物三层以上不得设午托机构,并从机构人员健康、安全保障、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

  据了解,《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是国内率先出台的相关法规,从怎样选择校外配餐企业、配餐企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对其进行监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以规范该市中小学校外配餐工作,保障学生安全、卫生、健康用餐。

  据该市教育局统计,当前,深圳校外午托班的学生共有3.4万人,受各方面条件限制,校外午托仍将是该市中小学午餐午休的重要方式。但由于目前该市没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校外午托普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卫生和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会议认为,《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和引导现有校外午托班合法化,保障午托学生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通过配套的《深圳市中小学生校外配餐管理办法》将完善以家庭、学校、社会为三大途径共同解决午餐午休问题的必要条件,使得中小学生午餐午休问题从此有法可依、进入规范管理轨道。

  许宗衡市长在会议上指出,明年一季度开始对现有社会举办的午托班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符合条件的给予办证依法纳入管理,不符合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关闭,让“午托”难问题在该届政府任期内得到根本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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