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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检察院增设了环境资源检察处。昆明市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李光辉透露,检察处成立后的第一件案件就是阳宗海砷污染案件。在此案中,还将追加调查一部分涉嫌不作为、渎职的公职人员。
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龚永强表示,现行的环境法律对污染者惩罚太轻,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很多企业宁愿排污后接受罚款,也不愿意投入治污成本和设备。设置专门的环境资源检察机构,除了履行查处和预防涉嫌环境资源保护职务犯罪,还要加大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力度,开展环境资源的公益诉讼,推进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本报记者 于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