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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
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门大街居委会,有一支由十名退休老人组成的义务普及法律常识队伍,群众亲切地称他们是“十老普法”。
这个居委会有八百多户居民。去年秋天,上级号召在居民中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大伙都挺热心,可是居委会人少、事多、文化低,一时犯了难。这事让退休老大爷李光荣知道了,他想,何不把附近退休在家有文化的老人组织起来,对居民进行义务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他把平时在一块聊天的九个老伙伴召集起来一合计,大伙一拍大腿说:“成!”
十个老人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他们有的原是县团级干部,有的是教师、经理、会计。义务队成立后,他们首先帮助居委会办起了居民法制业余学习班,十个老人在一起认真备课,轮流登台讲授;对那些不能参加法制学习的人,他们就分成十个片,每人包一片,送“法”上门,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搞得越来越好,受到居民欢迎;治安状况和社会风气也大为好转,有些闹了几十年的邻里纠纷也解决了。大伙说:“十位老人真是为我们办了件大好事啊!”
———摘编自《人民日报》1986年1月7日第1版《“十老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