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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新闻监督制度保障媒体采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13:01   彩龙中国

  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昨日(12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等6项制度。在会上,市纪委相关人士称:由党委、政府把新闻媒体组织起来,让市级新闻媒体监督行政效能,同时赋予新闻媒体一定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这个首设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岗哨”的做法,开了全国先河。

  昨天出台的六项制度分别为:《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关于开办“昆明零距离”行政效能监督热线的实施意见》、《昆明市重要工作推进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问责工作规定》、《昆明市治污减排问责工作规定》、《昆明市征询在昆商会意见制度》。此前,在11月26日至27日,本报已对这6项制度进行过独家公示和报道。

  在6项制度中,最大亮点是让市级新闻媒体监督行政效能,此举为全国首创。

  此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就曾说过:“新闻媒体就是我们的‘保健医生’”。昨日的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丁仕凯说,过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主要是自主、自发的监督,没有强制性,缺乏制度作保证,导致在开展新闻调查、实施公开曝光、督促整改落实等方面,常常力不从心,有些采访对象不配合,或者干脆拒绝采访调查。昆明市出台的《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把组织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公开性、及时性,以及社会监督的广泛性、群众性三者融为一体,放大监督力量,真正形成一种监督合力。该制度具有强制性。

  制度规定,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员亮证调查,赋予他们相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同时规定行政效能新闻监督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接受监督,配合采访,认真进行整改。若拒绝、干扰和阻碍监督,以及对新闻监督有关人员打击报复者,将视情节给予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员可对新闻调查结果、整改、承诺情况进行公开报道。

  市纪委、市监察局设立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办公室,与市软建办合署办公,工作人员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广播电视局和市级新闻单位抽调,负责制定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聘请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员,通过新闻调查、追踪报道、公布整改情况等方式,对昆明市行政效能进行全方位监督。在昆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昆明零距离”行政效能新闻监督热线,尽快在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开办行政效能监督节目(栏目),搭建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工作的有效平台。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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