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律师质疑称太原检方应回避调查央视女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13:21  北京晚报

  12月4日晚,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官持拘传证,以涉嫌受贿为由将央视女记者李某从家中带走。据了解,此前李某曾就该检察院被举报滥用职权一事,采访过该检察院。昨晚,李某父亲已经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为律师,代理李某的案件。

  律师提出两点质疑

  昨天晚上8点多,女记者李某的父亲口头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曾经为“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拘记者”事件中被拘女记者做过代理的周泽律师代理女儿的案子。周泽律师表示,他将于明天前往山西太原,了解李某究竟涉嫌什么罪名等案件的基本情况。

  周泽律师提出了两点质疑。第一,对方出示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本身非常值得调查核实,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发生管辖权争议的时候,才会由上级来指定管辖权,而本案显然还没有出现这种争议。”

  另外,他表示,“按照法律原则,从程序上说,杏花岭检察院的做法不合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检察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李某之前采访过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要对该院进行批评性报道。因此,即使有人举报这位女记者在该次采访中有受贿行为,杏花岭区检察院也应该回避,因为这个检察院和李某的案子已经有了利害关系,否则有报复性执法的嫌疑。”

  山西检方称女记者涉嫌受贿

  此前有报道称,身为央视某著名法治栏目女记者李某曾经与京城的另两家媒体记者一起前往山西进行采访,采访的对象就是杏花岭区检察院。该院被人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12月4日晚7点多钟,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连夜带走。杏花岭区检察院指控,李某在这起案件的采访中借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吴某的弟弟的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

  据了解,山西检察官带走李某的当时,李某的邻居杨女士夫妇在场,在杨女士的丈夫刘先生要求下,对方出示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上面写着李某涉嫌犯罪。同时,因为涉及异地管辖,四名干警和李某以及杨女士夫妇来到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在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手续后,李某被四名干警带走。

  针对检察院关于李某收取吴某弟弟财物的指控,杨女士却透露说,吴某的弟弟和李某关系不一般,两人曾当着她的面搂着一起逛商场,还有就是她发现吴某的弟弟不止一次到李某家中居住,并且在李某家中还有吴某弟弟的衣物。

  最高检今日将作回应?

  有消息称,最高检将在今天对“指定管辖函件”作出回应,于是今天一早,记者就赶到最高检,但最高检始终没有正式的新闻发布,最高检新闻处工作人员的手机也一直无人接听,直到本报截稿时间,最高检仍然没有给出官方声明。

  据《京华时报》报道,进京抓人的杏花岭区检察院的检察长何书生昨晚明确表态,此案是最高检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被拘原因是受贿。何书生还称,案件现在还在保密阶段,“作为司法机关,我们了解什么该定罪,什么不该定罪。”

  本报记者 周明杰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