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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规定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将被记入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1:4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红)《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8日公布,要求各地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如果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拿回扣、多计费、多收费等8种情况,将被视为医德较差,其行为不但要记入档案,这样的医务人员在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

  据了解,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都将参加考评,医疗机构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计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等8种行为,医德考评结果将被定为较差。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方有资格评优;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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