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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刘敬 通讯员 岳佳宗)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明年内广东将出台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落实对大修改造期间高速公路路段的临时降价措施,但高速公路收费部门则表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另外,明年全省推进居民用电、用水阶梯式价格政策。
明年实施大修期降费措施
为应对金融危机给广东经济造成的冲击,省物价局8日出台了20条价格政策措施拉动内需,当中以2009年出台对大修改造期间高速公路路段的临时降价措施最受关注。
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省物价局正联同省交通厅研究建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动态管理机制,重点建立高速公路大修改造期间的临时降价机制。他透露,明年定会出台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制订因大修改造导致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的高速路采取临时降价措施。他强调,办法出台时该政策同步实施。
但省内某高速路的管理收费企业人员昨日告诉记者,对于高速公路大修期间可能临时降价这一政策“完全没有听说”,现时也没有接到省交通厅下发的任何通知。记者了解到,2006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3340.319公里,目前正在大修的高速公路路段仍然维持正常的收费水平。
居民阶梯式电价将先听证
20条价格政策措施中还提到,在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上,继续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包括2010年全面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逐步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林林介绍,全省的阶梯式电价将从明年开始推进,但像推行阶梯水价一样实施需要较长时间,“首先要完成一户一表改造,但电表改造比自来水系统容易。”他说,阶梯式电价涉及到居民收费,一定会走听证程序。
省物价局表示,广州本月下旬将举行价格听证会制订污水处理费上调标准,将污水处理费上调至不低于0.8元/吨,今年内按新标准收费。
又讯(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粤水婷)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处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水价将按季节性水价、阶梯水价和两部制水价三大步骤进行调整。
据介绍,在受咸潮影响较大的珠海、中山、广州、东莞等地,咸潮期水价适度上浮,对居民生活用水可通过听证会和公众意见调查研究确定是否实施季节性水价以及实施季节性水价的阶段;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但在计价时,暂不计算资源成本,逐年增加资源成本的含量,生活水价宜每两年左右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