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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召县公安局长受贿落马:收下属钱比较踏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河南南召县公安局长受贿落马:收下属钱比较踏实
  11月7日,河南省南召县公安局原局长李平,因受贿、徇私枉法罪被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淅川县法院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河南南召县公安局长受贿落马:收下属钱比较踏实
李平

  这位公安局长名叫李平,出生于山西省襄桓县。他在孩提时代,就曾在笔记本上发下誓言:最好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警察,最高的目标是当一名公安局长!

  1974年9月,李平从警官学校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成了一名人民警察,不久就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他近40年如一日,从基层警员做起,直到成为一个县公安局局长。翻看他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李平从警近40年,受到他亲自处理和打击的各类各色犯罪分子就有数千人之多;侦破各类各色案件两千多件……在人生的舞台上,他确实曾经拥有过一段灿烂和辉煌。

  那么,这样一个“根正苗红”的公安局长,为什么会突然走向受贿、徇私枉法的犯罪道路呢?

  事情要追溯到2004年1月,李平由河南省新野县公安局政委提升到南召县公安局担任局长职务的时候说起。

  都是房子惹的祸

  2004年初春,南阳市公安局的一纸调令,把当时任河南省新野县公安局政委的李平提拔到南召县公安局担任局长。

  对于李平来说,提升他当公安局长,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激动和亢奋,反而奇怪地给他增添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精神压力,并最终导致他千里长堤溃于蚁穴。

  妻子哀怨地对他说:“我提心吊胆跟你几十年,除了你那几身警服和一沓子荣誉证书外,混得家里要啥没啥。说起来你是政委、局长,其实是‘驴屎蛋外面光———里面尽是一包糠’,你图的是个啥?”

  女儿委屈地对他说:“爸爸,你一年到头奔波在外,我这个做女儿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体验到什么是父爱啊。”

  亲戚们对他说:“你干了几十年警察,得罪的人多如芝麻。你看看有多少人,官没有你大,却有洋房别墅。你呢?到现在还是居住在这几十个平方米的房里,啥时能把你自己的房子盖起来?”

  最知心的朋友们也忠告他:“你算算你这个公安局长还能再干几年?你应该为自己的退路奠奠基础了!常言道,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呀!”

  “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李平内心震颤了,他默默地思忖了好久,确实应该趁自己还在位时,建造一座像样的房子,也算是给家人和亲戚一个交代!但是,建房需要的几十万元资金对于当时他这个穷局长来说,可真是个天文数字。

  作为一个公安局长,收受贿赂的机会太多了。但具备近40年警龄的李平很明白:社会地痞、流氓团伙、社会黑恶势力集团、矿霸、赌霸、包工头们的钱是万万收不得的。他们今朝有奶便是娘,用得着的时候,喊祖宗都可以;用不着的时候,巴不得置你于死地。所以,李平从警近40年,确实没有收受过这类人的贿礼。

  这回为了给家人建一座好房子,李平平生头一次,为钱感到头疼了!最终,他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要把公安局长手里握有的“公权力”多元化,并且要科学地利用,合理地变成钱,有权要使,不能白白作废!

  “财富”缘起意外收获

  为了争取在当公安局长的任期内弄到足够的建房款,李平开始采取试探式的方法,稳坐在“中军帐内”,摆起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八卦阵”。

  李平发现“商机”和发“大财”的机会终于来了。这个“商机”和发财的“窗口”,又为

  李平局长在日后受贿、徇私枉法“意外”地提供了一个在他看来是牢不可破的“财源”和“操作平台”。因此,李平担任公安局长后许多鲜为人知的犯罪事实,都是从这次“意外”事故后开始记录的。

  2004年7月,南召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把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同时押在一辆车上,导致被害人把犯罪嫌疑人的手指弄断,继而引发规模不小的上访事件。对此案负有直接责任的副所长潘某害怕李平为此事故处置自己,更害怕影响自己日后的进步,于是想出了“进贡”的主意,前后共分4次亲手送给李平现金4万元。

  就连李平自己做梦也没有想到,部下发生的这次小小的“意外”事故,竟给自己提供了一个“意外”的发财机会。当然,对于下属送钱的用意,李平自然心知肚明。但他认为下属都是警察,政法思维和精神素质修养较高,收了他们的钱,基本上无后顾之忧,心理上觉得比收其他人的钱来得踏实可靠些。不久,在李平的直接授意关照下,潘某不但没有被处理,而且很快又被提拔到南召县公安局小店乡派出所任指导员。

  为了能够聚积到更多的钱财建房子,李平不惜丢掉坚持了几十年的铁血警官作风,出门或者在大众场合,不再穿警服露面。他要给别人留一个这样的印象:自己这个公安局长“十分随和”,也是个有血有肉的感情动物。“良好”形象的树立,自然为李平今后受贿、徇私枉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最后竟至于,在南召县公安局工作的几百名警员,每逢新春佳节,心里无不诚惶诚恐,都觉得不给李平这个顶头上司“孝敬”点东西,心里头就总是感到欠他点什么,同时也不够哥们儿意思!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平的“搜金”欲望越来越高,胃口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硬,步伐也越来越快……于是,在整个南召县公安局,很快形成了一条人人心领神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办事必须找局长,找局长必须多备钱。

  开辟更多“致富”门路

  面对已经被严重不正之风笼罩下的南召县公安系统,老百姓敢怒不敢言。由县公安系统引发的上访案件层出不穷。然而,作为一县公安局局长的李平,对此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见装着没看见,知道装着不知道,对部下继续采取“粗放管理”的办法,目的在于多敛点钱好盖房子。内部警员违法乱纪,甚至触犯法律的,花点钱李平就帮着摆平了。

  李平把很大部分精力用在搜刮钱财上。对于全局有多少个警种,多少个科所队室,多少个正、副岗位,什么时间搞人事调整最合适,李平都了如指掌。他把南召县公安系统的几百名干部警员变成了自己“致富”的棋子,他屡屡随随便便、走马灯似的调整干

  部,随时来个东西南北大循环,这都被人指责为他想着钱。在他当局长不到4年的时间里,他就作大面积人事调整4次。此举正印证了贪官们的一个原则:要想富,动干部。在人事调整中,李平只认钱不认人,就此落下了“专嗜警血的局长”之“美称”。

  案发后,南阳市检察院指定淅川县检察院侦查此案,经验丰富的侦查小组,经过无数次较量,在大量的铁证面前,终于使这个昔日的破案能手低头认罪。

  经审核认定,李平在担任原南召县公安局局长不到4年的时间里,先后收受公安系统下属单位和警员个人的贿金贿品次数高达70余起,涉案人员多达近百人,涉案资金高达60.19万元。同时查明,2006年12月13日,李平在受人请托后,电话指示公安局法制室主任,为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的批捕在押犯罪嫌疑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其张姓同案犯在逃、不具备取保条件),致使该案诉至法院时,王某经多次传讯不能到案,严重影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构成徇私枉法罪。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李平因受贿、徇私枉法案被侦破的消息,立刻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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