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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陈光:国企产权改革先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0:18   南方新闻网
[1996年]陈光:国企产权改革先驱
陈光

  南方周末记者 邓瑾

  【三十而立·倒评年度人物】

  1996年,中央调查组调查颇受争议的山东诸城“卖光国企”事件,最后的结论是:诸城的改革,方向正确。后朱镕基亲也对这一做法表示肯定。至此,被冠上了“陈卖光”的诸城市长陈光才松了口气。

  1992年开始,山东诸城市长陈光主导,对诸城市282家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部改制,15个月内,基本全“卖给”了内部职工。这一改革引起了广泛争论,直至国务院调查组给出定论方止。

  此后,国企改制在国内全面展开。陈光的尝试,启动了中国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征途。在一定意义上,陈光不失为国企产权改革的先驱。

  起点公平的农村土地改革揭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而起点公平的国有小型企业的产权改革,同样启动了中国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征途。

  不同的是,农民发起的村庄共同体内均分土地使用权的改革模式,在得到高层认可后迅速推广至全国农村。而把国有企业净资产几乎是平均地卖给所有员工,人人持股,平均持股,这一改革模式在中国国企改革中却是孤例,独1990年代初期的山东诸城。

  1992年4月,就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不久,年仅35岁的诸城市长陈光启动了这项后被广泛传播为“卖光”的国企改革。

  1996年2月,中央联合调查组赴山东诸城处理“卖光国企”事件。最后的结论是:诸城的改革,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

  一个月后,朱镕基亲抵诸城,对诸城市采取多种形式探索搞活小企业的做法表示肯定。至此,被冠上了“陈卖光”的诸城市长陈光才松了口气。

  被逼出来的“卖光”

  当时那场石破天惊的改革,与其说是被设计的,更不如说是被逼的。

  当年,该市近70%的市属国企亏损,很多企业常常发不出工资。企业发不出工资也上交不了利润,市财政捉襟见肘,连吃饭财政都难以保证。

  市长难当啊。没办法的陈光想到了“卖”。

  他最初的产权改革设想是把国有企业净资产中拿出一部分卖给职工,但仍由国家控股,或至少是国家以土地入股。然而这些方案在最初试点的企业中均遭否定,职工们提出了更为激进的改革:100%的私有产权,且企业净资产几乎是平均出售给每一位员工,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相差不大。他们要做企业的真正主人。

  那时候,中共十四大——将南方谈话为中国改革指明的方向具体化——几个月后才召开。正是十四大,第一次提出了中国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彻底划清界限。也正是十四大,标志着中国改革正式从增量和外围改革进入存量和核心改革,拉开了包括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内的城市改革的大幕。

  而党中央在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也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

  从1992年4月到1994年7月,只用了15个月,诸城市282家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部改制,其中90%以上的企业是将企业净资产卖给了内部职工。

  当时陈光将这种改革策略性地称为“股份合作制”,在那个仍有人讨论姓“资”姓“社”问题的年代,试图用“合作”淡化“股份制”。但大众的解读就是“卖光”。陈“卖光”也一夜闻名,广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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