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广州12月11日电(记者 杜鹃、徐清扬)新修订的《广东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收费公路相关内容作出较大调整,明确了收费公路的范围、类别,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公路的审批权限、程序、收费年限,年票制,联网收费等收费公路管理方面的内容。这是记者从11日于广州召开的《广东省公路条例》宣贯会上了解到的。
《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今年7月修订通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经省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规定。据广东省交通厅介绍,这一新规定是将近年来广东省大部分地市经省政府批准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计算确定因素,规定公路建设项目试运营申请核定收费标准的,其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按照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概念计算;收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核定收费标准的,其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按照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决算计算。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公路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及时开足通道,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在用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
据介绍,新《条例》还首先确定了公路路政管理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管理和保护公路,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据介绍,至2007年底,广东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8.2万公里,公路密度达101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520公里、一级公路9112公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里程达2723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