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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歌厅不满缴纳高额版权费 成立团购维权小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1:07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文) 12月15日前缴纳版权费大限将至,广州118家K厅昨天再次召开行业会议,并成立“广州地区卡拉OK版权团购维权小组”,选出谈判代表,期望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和负责收取版权费的广州天合公司谈判。与此前期待“直接与收费方协商”不同的是,K厅14日前将其请求与意愿交至文化局,由文化局“搭桥”并出面邀请收费主体进行谈判。

  不满缴纳高额版权费

  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1月成立之后,着手在广州地区版权收取工作。现在距离音集协公布12月15日的最后缴费期限所剩无几,市内多数KTV企业仍然未缴纳版权费。在上月逾40家K厅召开内部会议后,已将相关请求与质疑提交到广州天合公司,希望双方坐下来协商,但音集协尚无任何回复。

  昨天会议上透露,目前广州地区合法注册卡拉OK企业近500家,直接从业人员逾5万人,涉及相关行业多个(如音像制作、音像发行、食品与餐饮、房地产与建筑装修、清洁、保安、水电、电子与灯光设备制造、电脑与信息技术、服装等),间接从业人员数十万人。“以一家300间包房K厅计算,一年税费为500多万元,以4元一包房的版权来算,一年的版权费达43万元,而目前开房率只达三四成,收取版权费已让一些K厅难以维继!”“我们不是不愿意缴,而是目前的收费标准让我们负担不起”。

  多个卡拉OK经营者在会上表示,“突然被告之要求缴纳数十万元版权费,这步迈得太大。”当前国际金融海啸背景下,卡拉OK厅生意下滑,经营惨淡令行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忧心忡忡。

  收费前提应合法合理

  与会代表说,作为卡拉OK企业艰难的经营者,将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愿意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卡拉OK音像版权使用费,但前提是必须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据与会法律专家透露,音集协应根据《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通过合法合理方式与经营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并以书面形式订立许可使用合同。音集协还应根据《管理条例》规定,在以合理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

  对此,K厅经营者认为,“音集协除一味要求缴纳巨额费用外,还强势要求政府责令经营者删除歌曲,封存经营设备,并不断提起诉讼,此举无疑逼迫企业关门谢客!”。

  将向政府提交呼吁书

  据透露,广州卡拉OK企业已成立“广州地区卡拉OK版权团购维权小组”,并拟草“紧急呼吁书”尽快提交给政府方面,以期防止将原本正常版权费这一民事协商收费性质演变为行政强制性收费。

  同时,K厅将恳请文化、版权及司法等行政部门组成小组进行协调,对有关机构及其委托的天合公司统一规定卡拉OK版版权费标准并强制推销这一涉嫌垄断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如发生非法检查或查封封存卡拉OK设备之行为,恳请政府予以协调解封。

  此外,K厅还将在14日前将其请求与意愿交至文化局,由文化局“搭桥”并出面邀请收费主体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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