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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组织媒体监督党政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1:43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怀岩 伍晓阳)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正式宣布实施《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今后,昆明市将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率、效益和效果进行监督。

  监督的强制性将提升

  据介绍,行政效能新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对象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为加强对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设立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办公室,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从昆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信访局和市级新闻单位抽调。

  昆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丁仕凯表示,过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主要是自主、自发的监督,没有强制性,缺乏制度作保证,导致在开展新闻调查、实施公开曝光、督促整改落实等方面,常常力不从心,有些采访对象不配合,或者干脆拒绝采访调查。依据《制度》,昆明市将把组织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公开性、及时性,以及社会监督的广泛性、群众性三者融为一体,放大监督力量,真正形成一种监督合力。

  被涉及者要主动接受监督

  新闻监督将通过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收集线索,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同意后播出或刊发,并对曝光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新闻监督制度将与行政问责制相联系,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处理的建议。《制度》还规定,新闻监督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采访,认真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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