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巫山原局长龚安林受贿70余万获刑7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9:1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杨野) 为逃避罪责,巫山县原移民局局长龚安林,以受贿68.9万余元和110余万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昨日该判决生效。

  行贿人牵出移民局长

  本案是从晏大彬特大受贿案中牵出。晏大彬案发后,行贿人彭某说出曾经送钱给龚安林。今年2月,龚安林成调查对象。检方还发现龚安林的妻子和弟弟等有属于龚安林的家庭存款81万余元,妻子名下有基金20余万元,龚安林却无法交代出这110万余元的来源。

  不久,挂靠在某路桥公司的彭某为了揽到该相关移民工程,以及感谢龚安林的关照,分3次送给龚安林20万元,共60万元(后送还)。龚安林的朋友朱某为了接到工程,也多次送钱给他。

  崭新借据复印件疑点多

  在开庭时,一份60万元的借据冒了出来,龚安林认为检方指控的金额中,应扣除这60万元。

  随后,检方马上找到龚安林的这位亲友询问。亲友也一口咬定,确实借了60万元给龚安林。检方要求其出示原始借据,亲友拿不出来,只说因借据开具时间较久,折痕处已经很破旧有破损,且曾被水打湿造成字迹不清,所以没有保存,就复印了一张保存下来。

  检察官发现复印件崭新,上面字迹清晰,不像原件被水打湿过后复印而成,而且复印件上根本看不出有折痕。这份证据疑点太多,在庭审阶段,检方的这一观点得到法院的认可,最终并未采信龚安林这60万属借款的辩解意见。

  两罪并罚判刑七年半

  江北法院经审理认为,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68.9万元,拥有的财产及所有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1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了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刑七年半,非法所得全部没收。此判决昨日已生效。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更多关于 重庆 受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