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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农民从事农家乐政府给予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00:18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罗德宏 通讯员 秦楠)记者日前从海淀区政府获悉,该区积极扶持农村就业站开发引进创业项目,鼓励农民结合本地传统文化,发展特色行业,对于利用农家乐、手工艺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非农项目致富的集体经济组织,海淀区将给予扶持和补贴。

  去年,海淀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1602.7元,同比增长14.7%,是近几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据介绍,今后该区通过农村就业服务站开发引进创业项目,带动本区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或通过提供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引进二、三产业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的,创业项目具备吸纳安置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可列为扶持项目。创业项目通过认定后给予农村就业服务站一次性3万元的创业项目补助,每个就业服务站年度最高补助标准为10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创业项目每吸纳1名本区农村劳动力,给予每年2000元的创业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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