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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4日讯 (记者 王斌)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获悉,为让失业人员过好元旦、春节,本月和明年1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将在本月一并发放。
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月一并发放的失业保险金按10月1日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6城区和古交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510元,医疗补助金每人每月51元;清徐县失业保险金480元,医疗补助金48元;阳曲县失业保险金450元,医疗补助金45元;娄烦县失业保险金420元,医疗补助金42元。同时,12月15日前,全市还将10月、11月两月补差待遇全部发放到位;对近期失业的农民工,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还可享受“受理、审批、发放”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