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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完善对困难群体补贴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7:53  法制日报

  从量定额征收符合国际惯例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设计,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

  所谓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就是按照应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到即将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就是按照应税成品油的数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据介绍,这次改革之所以选择从量征收,主要是为了形成税收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直接关系,只与用油量多少直接关联的机制。而且成品油消费税从量征收比较简便,使用量多的多缴税,使用量少的少缴税,有利于鼓励节能减排,还能避免能源价格频繁变动导致税收收入的不稳定。

  再考虑到要同时推出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间接联动或称间接接轨的机制,那么从量定额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换算成比例税率,实际上是浮动税率,即油价越高,实际税率越低;油价越低,实际税率则越高。而从价征收则在油价提高时税额“水涨船高”,油价降低时税额相应减少,这样不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还容易带来税收收入的不稳定。

  “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对成品油消费税(或燃油税、矿物油税等类似税种)采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欧盟国家矿物油税、美国燃油税、日本汽油税、韩国交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均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靳东升表示,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也自然拥有了定额税率的一般性缺点。当国际能源价格上升时,成品油价格上涨,成品油消费税并不会“水涨船高”,伴随成品油价格上涨而提高税收收入。“但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利大于弊,比较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的实际情况。”靳东升肯定地表示。

   国家将完善对困难群体补贴机制

  据靳万军介绍,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在不提高现行汽、柴油价格前提下进行,并且在现行成品油价格水平上,国家已经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了补贴。

  此次改革后,原有的油价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和完善。主要是:对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对含远洋渔业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的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政府将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而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税收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后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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