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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230万买来赝品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14:57   央视《法治在线》

    第一现场:230万买来赝品之后

  导语:

  解说:拍吴冠中名画 花230万买来赝品

  苏小姐:说这张画肯定不是吴冠中的。你就去问瀚海去解决这件事。

    解说:吴冠中亲笔题字 《池塘》非我所做

  张英:那么吴先生看了那个作品,就说那个是真的,这个就是假的。

    敬请收看第一现场:230万买来赝品之后

  演播室:

  3年前,喜欢艺术品收藏的苏小姐在一个拍卖会上,拍到了吴冠中的一张名为“池塘”的名画,苏小姐说,吴老先生的画很有收藏价值,比这幅画尺寸小许多的画都卖到了400多万,而这张画起价才180万,价格实在诱人。苏小姐很幸运地捡了个“漏儿”,在没有人竞争的情况下,以230万元的价格拍到这幅画,高高兴兴把画捧回了家。然而苏小姐没有想到的是,这竟然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小片1:

  解说:2005年12月,在北京翰海拍卖公司的一场拍卖会上,苏小姐以23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幅名为《池塘》的画,加上支付拍卖行的佣金23万元共计253万元。当时拍卖时,瀚海拍卖公司在拍卖图录上对《池塘》的笔法,年代,背景作了详细的介绍,尤其是上面“抽暇改老画,好似故地重游”的题字,更让苏小姐下定了竞拍的决心。苏小姐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原作是1972年画下的,十年后再去修改一下,就像故地重游一样。

    苏小姐:吴老他是有一个毁画的习惯,他一般对不好的作品他就毁掉了。既然他能保存到现在,而且他又再去重改,有可能对我来说,这个误导就是,他非常喜欢这张画,而且这张画特别有意义。

    解说:《池塘》买回来半年后,一家拍卖行就找到苏小姐,说吴冠中的画大幅度升值,建议她出手。苏小姐同意了,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对方看到画以后告诉她,这幅画是假画。 

  苏小姐:说作了鉴定,人家本来是做鉴定是收费的,他们费也不收,说这张画肯定不是吴冠中的。你就去问瀚海去解决这件事。

    解说:不甘心的苏小姐又找到专门收藏吴冠中作品的一位收藏家。这位收藏家鉴定《池塘》是“伪作”,“这张画在年份、地点、风格、题材、题字、尺寸、材质方面都有许多漏洞,但最大的漏洞是画的质量,是一张看上去“难看的画”。花了200多万却买了一个赝品,苏小姐一气之下,将瀚海拍卖公司和委托人一同告上法庭。

    瀚海:我觉得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苏小姐的权利,这个我觉得无可厚非,尽管我们想积极的,努力的庭外解决,但是苏小姐提起诉讼,我们也没什么意见。

    解说:据了解,北京翰海拍卖公司是中国拍卖行业最好资质的三A级拍卖单位,也是国家文物局的下属单位。苏小姐的律师说,当初拍下这幅画也是基对瀚海公司的信任。除此之外,当时的拍卖会上,还有一套安徽美术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明信片,其中一张就是这张吴冠中的《池塘》。如果不是真品,国家正规的出版社也不会发行。谁知事后经过调查,这套明信片也是假的。

    苏小姐律师:安徽工商局出具的安徽美术出版社的工商信息,证明安徽美术出版社于1986年成立。因此该组明信片是虚假材料。

    解说:1986年才成立的出版社,怎么可能会在两年前就以出版社的名义出版明信片呢?苏小姐的律师认为,拍卖会上的这套明信片是虚假的,是翰海公司有意误导而为之,而对于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瀚海公司称,这套明信片是卖画人提供的,自己并不知情。

    瀚海公司:众所周知,瀚海公司确实是在国内外非常有名望的拍卖公司,但因此他就会十分清晰,安徽美术出版社的成立时间吗?我们知道对方代理人是上海非常有名望的律师,是否就一定知道上海出版社的成立时间?不合逻辑。

    导视2

  解说:重金拍吴冠中假画 拍卖行是否负有保真责任

  瀚海公司:翰海公司每年拍品上万,逐一进行真伪核实,仅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

    解说:假画案开庭 挑战行业潜规则

  苏小姐律师:我们认为这个免责应当被认为是无效的。

    小片2

  解说:法庭上争论的焦点,始终围绕着“拍出赝品瀚海公司要不要负责”这个问题。而瀚海公司强调,根据《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瀚海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并没有说《池塘》就是真品,所以不承担责任。

    瀚海公司:其实作为拍卖公司来讲,对于画的真伪问题不负责鉴定的意义,所以我们也没有说真的,也没有说假。

    解说:苏小姐认为,自己花200多万买了个假画,而拍卖行不承担责任,这让人难以理解。画家史国良这些年一直站在艺术品打假的最前沿,也曾经把拍卖自己假画的公司告到法庭,史国良认为,《拍卖法》第61条的这个规定,是拍卖公司的保护伞。

    画家 史国良:不管拍卖公司还是造假的人,到后来就躲在这个保护伞底下,我觉得《拍卖法》加上一条就好多了,修改一句就好多了,就是拍假人要负责任,要承担法律责任。

  解说:参与起草制定拍卖法的王凤海却认为,《拍卖法》是在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长期研究拍卖问题的田涛教授认为,从法理上说,要求拍卖行对拍品的真伪作出保证是不能实现的。

  中国拍卖协会秘书长 王凤海:我不能保证这件作品的真伪,或者它品质的话,我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事实上我就告诉你这个东西的价钱问题你自己考虑。你可以不买,我没有强迫你买。我觉得现在竞买人的心态应该摆正。应该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说:瀚海拍卖公司说,拍卖不保真是行业“惯例”,拍卖行只是一个中介平台,不可能对每件拍品的真伪做出鉴定。对于拍卖中出现的赝品,瀚海公司认为,这也是很难避免的。

    北京翰海拍卖公司 副总经理 张跃进:我们是尽我们的全力,我们就是以诚心为本,尽我们最大的可能杜绝赝品。赝品不光是现在就有,不光是最近的拍卖市场上,或者说近年以来拍卖市场上就出现,历史上一直都有赝品出现的,而且也会流散市场,这是在历史上都有的。

    解说:对于这样的说法,苏小姐的律师提出了新的意见。

    苏小姐律师:他既说我不保证是真假,但是在他不保证之前,他又说,这幅画是吴冠中是如何画出来的,这是有意义的。当这个保证免责条款对他的行为作出否定的时候,我们认为这个免责应当被认为是无效的。

    解说:就在双方对此争论不休的时候,这个案件也惊动了吴冠中本人,经过鉴定,吴老先生亲自在画上写下了“这画非我所做,系伪作”的说明。在法庭上,原告请来了一位证人,证人说在今年7月1日,自己以一个报社记者的身份,和苏小姐来到了吴冠中先生的家中。

    证人:那么吴先生看了那个作品,就说那个是真的,这个就是假的,所以当时,因为作为一个媒体,那我在上面当时拍下来的图片,和这个视频和这个录音。

      解说:正是吴老先生的这句话让苏小姐彻底对这幅画失去了信心,也正因为这句话,苏小姐下定决心和瀚海打这场官司。而瀚海公司和拍卖画人对此却觉得值得商榷。

    卖画人萧富元的代理人:我们认为首先要确认一点,吴冠中在本案中,他的地位是什么,他是证人,他还是鉴定人,这个需要确认,如果吴冠中是证人,他需要出庭作证。如果他是鉴定人,他需要出具他的鉴定资质。画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解说:对此原告认为,吴冠中的作品,自然他本人最有资格鉴定,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

    原告:现在吴冠中本身现在还健在,所以他应当说最有权威,你说你找一个其他的所谓吴冠中画的专家来鉴定吴冠中,比吴冠中更有权威性吗? 

    解说:为什么画家本人鉴定自己的作品会有如此大的争议呢,其实关于这一方面的争论,是由来已久的。

    史国良:那你说谁能证明那张画是真的呢 ,何况我当代的画家,我还活着。我自己都没有这个权利,说我这张画是真的,我觉得是很痛心的事。

  中国拍卖协会秘书长 王凤海:谁来为我们这些画家、作家的道德担保。谁能保证他说的不是假的,谁能保证他说的,他所判定的每一件东西都对,这个担保谁来做。

  解说: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某位画家出于某种原因否认自己的作品的情况出现。

  中国拍卖协会秘书长 王凤海:某些成名的作品,或者画家或者书法家,对自己不成名时期的作品,感到不满意,或者是出于其他说不出来的原因,有些作家不愿意承认自己当时的作品。有很多,我可以举出很多,但是我不便于在这儿说,他把画送给了某些人,他的家属或者什么不同意他送,或者有其他的什么交易等等,导致了作家本身不愿意承认这些画都是自己的。

    记者出镜:这个多方关注的吴冠中假画案今天将要在北京市一中院进行了宣判。各方争论也将暂时画上一个句号。

      法官宣读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解说:在判决书中,法院对诉讼双方关注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释。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认定瀚海公司和卖画人在拍卖时知道《池塘》是一幅赝品,并做出虚假宣传。法院认为,拍卖公司的事前不承诺保真,事后也不承担瑕疵责任的免责条款,并不因为是格式合同而无效。

    演播室:

  当前,很多人将艺术品买卖当作一种商业投资甚至是投机行为,专家提醒,艺术品收藏领域本来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如果自己并不具备专业知识,入场前又缺乏对于拍卖市场的正确认知,很有可能损失资金。也有专家认为,作为中介的拍卖公司也不能因为这种免责条款,就随意售假。因为无论是何种原因卖出假货,都是砸了自己的招牌。对于此案的进一步进展,我们还将继续给予关注。好,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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