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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阳宗海污染处罚听证会双方代表针锋相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0:10  生活新报

  “阳宗海到底有没有被污染?如果没有,何来需要40亿至70亿元的治理费?如果被污染了,出水口的砷含量为什么又是达标的?”昨日,澄江县举行了拟对锦业工贸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会上,锦业公司代理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与澄江县环保局局长张咏“针锋相对”。马军提出,阳宗海真正的污染原因不能确定,也有可能是阳宗海的水污染了锦业公司。对此,澄江县环保局认为这一切都是假设,就像在编一本《奥妙》杂志。

  第一轮交锋:是不是锦业污染?

  环保局:锦业公司是最大污染源

  昨日的听证为公开听证,听证大厅内座无虚席。参加听证的为调查该案的行政机关和锦业公司两方。听证会首先由调查方提出锦业公司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行政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

  作为调查方代表的澄江县环保局局长张咏指出了锦业公司未经环保批准,擅自技改磷矿洗选项目、未按要求建立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处理站、未按环评要求建立雨篷、未作防渗透处理,最终造成阳宗海重大水体污染等3项违法事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拟做出责令锦业公司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列出了锦业公司的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建议后,张咏向听证员和听证群众举出了大量关于3项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环境检查现场记录、照片、锦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和员工的证词、以及10名环境专家的调查实录和鉴定书等。其中,多分检测报告证明,锦业公司里里外外的水质、泥土砷含量均严重超标。尤其是位于锦业公司取水口以南25米处的一口泉眼,砷含量超过标准1353倍。

  此外,张咏还指出,锦业公司员工一度出现砷中毒的情况,但锦业公司不仅对此进行了隐瞒,而且在已经发现问题的情况下依然继续生产。

  调查方表示,所有调查所得的结论均证明锦业公司是此次阳宗海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律师:为何处罚3个月后才听证

  调查方的举证结束后,锦业公司的代理人马军对此作出了质证。他认为,仅从程序上来说,调查方所列举的证据并不能成为行政部门对锦业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他表示,早在9月16日,行政部门就已经向锦业公司发出了责令关闭通知书,调查方在听证会上所提供的大量证据和证人,均是在9月16日之后从公安部门获得,而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可以使用刑事证据。

  此外,马军提出,既然此前锦业公司已经被责令关闭,那么此后的证据将不能适用于此前的处罚决定。“锦业公司整整被强行关闭了3个月,期间没有举行听证,没有向企业提出任何法律依据。”马军说。

  另外,马军对调查方所指出的锦业公司的违法事实也提出了质疑。他说,锦业公司已经存在多年,但环保部门在日常的检查中,从来没有对其提出过整改意见。“这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锦业公司根本就没有问题,二是调查人员失职。”马军说。

  对于马军的质疑,张咏解释说,阳宗海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后,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锦业公司发出了依法进行关闭的通知,而不是决定。至于什么时候实施关闭,将根据调查事实启动关闭程序。

  然而马军却认为,从9月16日开始,锦业公司的账户以及其它所有材料均被查封,这实际上已经是对锦业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一个企业是不可能被两次依法实施关闭的。”马军说。

  此外,马军对参加调查的专家也提出了异议。他指出,以某某专家为例,该专家既是当时锦业公司磷化锌制酸的环评专家,又是参与污染事件调查的专家,同时还是最终指证企业具有污染事实的专家,这样的调查结果有失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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