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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审涉黑团伙案31人涉20余项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8:15  城市晚报

  ■刘闯义 李杨 记者 单丹/报道

  本报吉林市讯 昨日9时许,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厅,审理近年来涉及被告最多、罪名最多、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李海峰涉黑重大刑事案件,仅起诉书就宣读一上午。

  千名群众旁听案件审理

  开庭审理前,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从四面八方赶来数以千计的人民群众,把入场的大门挤得水泄不通,人们鸣放烟花爆竹,打着横幅标语,来旁听李海峰案的庭审。

  9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宣布开庭。紧接着名噪一时的李海峰等31名被告被法警带入法庭,这些昔日横行乡里、作恶多端的家伙,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垂着头,规规矩矩地站了长长的一排。看着这一场面,可容纳500人的审判庭鸦雀无声,人们早就盼望这庄严时刻的到来,有的老大娘激动得忍不住直抹眼泪。

  31名被告涉20余罪名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5名检察官担任本案公诉人。公诉机关对李海峰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强迫职工劳动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提起公诉;其余30名被告,也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交通肇事罪。

  这是近年来涉及被告最多、罪名最多的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大刑事案件。吉林市政法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取证,终于如期交付审判。此前已有10余名被告人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庭审过程中。

  李海峰其人

  被告人李海峰,1968年10月20日生,汉族,永吉县岔路河镇人,初中文化,无职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5年9月20日被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5年10月20日释放。永吉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日裁定撤销原判决。

  因涉嫌非法拘禁,李海峰于2006年10月9日被吉林市公安局拘留,因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于同年10月27日由吉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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