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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中心“特侦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2:34  中国新闻周刊

  特侦组掀起的扁案风暴,寄托了大部分台湾人对检察独立的渴望。但在这个并非“真空”的社会里,他们自己也经受着风暴的考验

  ★ 文/王宇洁

  从2007年4月2日成立至今,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几乎掀起了台湾政界、舆论界的风暴。它的“第一”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以贪污罪成为阶下囚。

  陈水扁“作法自毙”

  “为什么会有特侦组的出现?我称之为‘作法自毙’。陈水扁一上台就在‘法务部’成立了‘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其目的是查缉前执政者国民党官吏的黑金犯罪的。结果几乎没有抓到什么国民党的贪腐案件。并不是国民党没黑金,而是一查就查到李登辉和他的犯罪集团。陈水扁当时誓言,不惜‘动摇国本’也要查下去,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所以,‘查缉黑金行动小组’结束前侦办的最轰动的案子反而是陈水扁自己和他太太的‘国务机要费案’。”曾在台湾担任法官和前新党主席的谢启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特侦组的前身是2000年成立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以查缉黑金等特权犯罪。它并非立法设置的特别机构,而是以任务组的形式设在“高等法院”检察署中,由调派的几名检察官负责,在各地方法院检察署中也同时指定检察官。

  2007年,针对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运作中发现的困难,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和设置,特侦组在修改《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一条条文之后特别设置成立。它的侦办对象文官须是“部会首长”以上、武官是“上将”以上;案件是重大贪渎的经济犯罪或选举舞弊案和“检查总长”指定的案件。

  与法院对应,台湾的每一个县设一个“地检署”,数个县设一个“高检署”,整个台湾地区的检察署名为“最高检察署”,“最高检察署”设“检察总长”,特侦组即由“检察总长”任命,检察官直接对“检察总长”负责,不需再经过地方法院或者高等法院。

  “特侦组的‘立法’还是在陈水扁任内通过的。陈水扁永远也没有想到这些查缉高官犯罪的力量有一天会用到他自己头上来。”当过11年法官的谢启大说,“特侦组把人力集中起来,又个个是高手,他们不被日常琐碎的案子绑住,专心办这些案子,办完了直接起诉,自己上庭辩论。这种形式真的只适合办大案子。”

  然而,自成立以来,有媒体抱怨说,特侦组似乎没有办过什么大案,都集中在特别费案上,好像变成了“特别费侦查组”。除了2007年2月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案之外,2007年9月侦结绿营“四大天王”特别费案,吕秀莲、游锡遭起诉,谢长廷和苏贞昌则不获起诉。2008年5月,对于所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在陈水扁卸任后立即将他列为被告。

  成立之初,特侦组共有包括主任在内的10名检察官,其口碑得到了业界的肯定。台湾“检察官协会”理事长姜贵昌曾表示,“特侦组”人选名单都很正面,“检察官改革协会”召集人陈铭则认为“特侦组人选让我们看到检察体系的希望”。他们当中最大的58岁,最小的40岁,个个都有经办大案的经验。

  然而,几个月之后,承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就在提取证人吴丽洳证词时因笔录造假而不得不请辞。另一位检察官因需“完成硕士论文”也要求归岗。在“法务部长”王清峰意欲调动其他检察官加入却无人回应的情况下,特侦组只剩下8人。

  办大案赢取信任

  在侦办大案和高官要案时,特侦组的独立层次在台湾无人能出其右。其用意在于强化检察制度的独立性,让检察官在侦办案件时能够不受任何不当外力的干预。特侦组挂牌成立时,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更是寄予厚望,希望特侦组能在一年内办10件大案,以赢取民众信任。

  而事实上,自特侦组成立以来,来自四面八方的抱怨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就他们的“代表作”特别费案而言,从来都是互相攻击的蓝绿政治人物却一致痛批特侦组。

  蓝营认为他们在查扁案的过程中有偏袒之嫌,迟迟不抓捕涉案人员,而陈水扁却公开批评他们办案像土匪;绿营指检察官吴文忠是“毁谢(长廷)集团成员”,蓝营质疑检察官侯宽仁、沈明伦是“执政党打手”。又有媒体发出警告:“特侦组,可不要变成侦查在野党候选人而设的特别鹰犬小组啊!”

  11月18日,一女子张玮津出示一张陈水扁与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对坐聊天的照片,随即引发猜测。吴文忠出面澄清,表示他们之前并不知道当天陈水扁会出现,也并未回避,出于礼貌与陈水扁点头、合照,没想到这张照片被拿出来做文章。

  面对强烈的质疑,特侦组8位检察官曾公开集体亮相,宣称不要给他们压力,他们在年底前必会办出一个结果,否则全体下台。

  12月4日,陈水扁律师郑文龙转述说,陈水扁认为特侦组“颠倒办案”,把“政绩当弊案”,并警告说,他预见特侦组将被废掉。对于这种说法,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蔡玮不以为然:“这不是陈水扁想废就能废掉的。特侦组经过了立法程序的保障,即使要废,也同样得通过立法。”

  蔡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特侦组的检察官理论上应该做到完全独立,但“社会不是真空的。特侦组成员本身也有偏蓝、偏绿之分。最好按照整个社会的比例,偏蓝的占到三分之二,偏绿的占三分之一。”而对扁案的结果,蔡玮则没那么有信心:“社会总是有个主流民意的。我宁可相信陈水扁最后会被法办。但会不会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也很难说。”

  在遭到起诉后不到一天,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水扁侦查中均到庭,且身为卸任“元首”,应无逃亡之虞。13日凌晨,陈水扁无保获释。从要求“依最严厉之刑量刑”到闪电般保释,许多民众瞠目结舌。“有说法是,法官是绿营的。”蔡玮说。

  但谢启大说:“我相信法官有自己的理由。当然,陈水扁的二次金改案还在侦办之中,仍存在串供的可能性。但我相信,一旦陈水扁有明显的串供行为,或有逃亡可能,法院还是会收押陈水扁。” ★

  走向被告的道路

  1950年10月12日,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开始取名“水遍”,登记时户政人员一个疏忽写掉了“走之”,名字定成“水扁”。陈水扁青少年求学时候常考第一,得到过水泥公司、农会、佛教、狮子会、国民党等各种奖学金奖励资助。

  1969年,陈水扁台南一中毕业后考入台湾大学工商管理系,但在思考人生志向后决定休学,一年后重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

  1973年还在念大三的陈水扁就拿到律师资格,还是律师考试的状元,23岁的他是当时全台湾最年轻的律师。一年之后以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

  1975年,陈水扁与吴淑珍结婚。翌年(1976年)在岳父吴昆池的资助下成立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全盛时期的陈水扁身兼百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同年8月,长女陈幸妤出生。

  1979年底,“美丽岛事件”中29岁的陈水扁参与辩护。

  1981年,陈水扁以最高票当选台北市议员。

  1993年7月,获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评选为台湾“立法院”风云人物。

  1994年12月25日,陈水扁当选台北市长。

  1998年台北市长选举落败之后,陈水扁高调宣扬“台独”,为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所赏识。李登辉公开推荐《从摩西到约书亚》一文给陈水扁,引发舆论对“谁是李登辉的约书亚”的广泛猜测。

  1999年陈水扁出版《台湾之子》自传书,同年7月,陈水扁在民进党党内初选胜过许信良,获民进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

  2000年5月20日,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第十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奉行更为激进的“台独路线”。此后,台湾社会走上“蓝绿”对立的迷途。

  2004年3月19日,正在进行选举活动的陈水扁、吕秀莲离奇遭“枪击”受伤。二人在第二天的选举中逆转战胜对手连战、宋楚瑜。

  2005年至今,有关陈水扁家族贪腐的指控就从来没有停息过。

  资讯整理 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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