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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于30日召开污水处理费上涨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3: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文/本报记者 戚耀琪

  本报讯 广州市物价局定于今年12月30日召开听证会,对市建委提出的广州市城市污水收费改革方案公开听证。市物价局昨日向社会公开征集的13名正式代表,8名旁听代表也在媒体的见证下抽签产生。

  听证会提出的两个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比目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提高0.4元/吨或0.6元/吨。目前广州污水处理费统一为0.7元/吨,按用水量的90%收,其中居民水费为1.32元的基本水价再加上0.63元的污水费,计收1.95元/吨,污水处理费调高后,按方案一,缴纳费用为2.35元/吨,方案二为2.55元/吨。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说,广州市一直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时广州也提出要举全市之力,系统推进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确保2010年6月底前全市水环境出现根本性好转。据了解,目前省内城市深圳、佛山、东莞、江门及省外城市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收费标准均比广州高。国家和省多次要求要把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到“保本微利”、“合理盈利”的水平。而广州现行收费标准偏低,污水处理厂根本无法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据测算,广州2007年污水处理平均处理成本2.3729元/吨,为此,需要调整现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维护和运营费用。

  1989年至今,广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15万吨/日增至183.3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由20%增至74.14%。但是污水处理量的逐年提高,相关费用也不断增大,收费标准与处理成本差额完全靠政府财政承担,负担越来越重。今后还要继续加大西朗二期、沥滘二期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吴林波说,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意识。运用价格机制,控制污水排放,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达到自觉节约水资源,减少排污量的目的。同时,对自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主动接驳市政排水设施的排水户适当减免污水处理费,有利于发动企业和个人共同为城市治污。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期间,市民可通过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物价局就此次调价提出意见和建议(传真:86196860,地址: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栋912室,电子邮件:wjjsfc@126.com)。

  减免措施

  困难户免征污水处理费

  为鼓励用水单位及个人共同治污及对低收入困难居民的优惠,此次听证方案还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和减免措施。比如持有效《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征污水处理费。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免征污水处理费。对城市公共绿化用水(属独立水表计量用户)按用水量的25%计征污水处理费。

  市民声音

  提价和治水 不应挂上钩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市民,收集到的心声多是不满意费用提高,并认为提高百姓负担和治好水环境没有必然关系。

  听证代表黄建水:要看其涨价的依据是否成立,成本核算是否充分。至于污水处理的资金缺口,要看其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否技术上的问题,或是管理上成本过大,得综合分析,不能单从项目的盈亏去考虑。

  天河李先生:提高污水处理的价格有助于环保啊,可是谁来监督资金的使用呢?真的全用于河涌治理吗?

  大学陈老师:只要财政有缺口,就向市民提价,水价如此,气价如此,干脆以后都不要交税好了,哪个部门缺钱,哪个部门就提价好了。

  网友Quest:老百姓就是一个大金库,没钱了就把手往里面掏一下,什么危机都解决了。

  污水处理费两套备选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水量≤22吨升至1.0元/吨暂按

  生活类污水1.1元/吨收费

  用水量22-30吨部分升至1.1元/吨

  用水量30吨以上部分升至1.2元/吨

  非居民行政事业类污水升至1.3元/吨

  生活类污水

  工业类污水升至1.5元/吨

  经营服务类污水升至1.5元/吨

  特种行业类污水升至2.0元/吨

  方案二不区分用水类别,由0.7元/吨调整为1.3元/吨

  制图:湛晓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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